文字解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来源: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字体大小:

一、政策背景

为切实推进长沙市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群众幸福指数,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22号),结合雨花区实际,制定了《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出台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举全区之力,着力构筑“青山环城、碧水绕城、荟洲魅城、绿树融城、繁花簇城”的绿色生态“山水洲城”画卷,助力长沙市2023年底通过国家住建部综合验收,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目标。

三、创建举措

一是全面开展城市生态园林工程。包括健全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加强道路绿化建设管理,加强公共绿地建设管理。

二是全面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工程。包括加强城市生态保护,持续推进自然生态修复、蓝天保卫、河流保护治理、净土保卫、静音保卫、城市市容环境整治等攻坚战役。

三是全面开展城市市政设施工程。包括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加强地下管网建设,完善垃圾处理体系。

四是全面开展城市节能减排工程。包括积极推广再生水利用,强力推动建筑节能,加速节水城市建设。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三)保障资金投入。

(四)严格督查考核。

(五)广泛宣传发动。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雨政办函〔2021〕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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