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来源:区城管局字体大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雨花区委、区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年底,区城管执法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62条。其中:领导信息3条,政策文件3条,工作动态38条,通知公告12条,规划计划5条,人事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中,区城管执法局收到1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涉及对公民、法人收取及减免费用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区城管执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信息。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完成了规定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仍有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内容不够全、深度不够等,信息公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且政务动态更新数量有限,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二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多样化。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各科室合理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监督工作。二是搞好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精细管理,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知晓率,为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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