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人社发〔2019〕49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9号)等文件精神,见习基地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在见习期满前与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经审核,我区2023年10月-12月11家见习单位共计147名见习人员符合见习补贴发放标准,拟发放见习补贴642690元;2023年共7家见习单位36名见习人员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拟发放剩余期限见习补贴162120元。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名单及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长沙市雨花区就业服务中心(香樟路592号)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匿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监督电话:0731-85881512,邮箱:350256151@qq.com
附件:1.2023年第四季度就业见习补贴明细
2.2023年剩余期限就业见习补贴明细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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