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字体大小:

雨花区农业农村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本级

(二)XX(二级机构等)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分性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九、预算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林业、水利工作中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统筹全区扶贫开发和对外扶贫协作工作。起草扶贫开发、对外扶贫协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负责区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协助渔政监督管理。

7、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协助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8、协助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协助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协助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协助管理外来物种。

9、协助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协助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协助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协助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对全区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领域安全管理。

13、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14、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协助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农村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5、协助森林、湿地资源的管理。负责林地管理,协助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协助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协助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6、协助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配合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配合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协助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7、协助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8、协助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19、协助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管理,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2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协助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配合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22、配合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24、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5、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26、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27、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28、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9、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利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30、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管理水利工程建设。

31、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32、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33、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协助拟订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34、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水库、移民工程、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35、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协助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3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3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部门加挂长沙市雨花区林业水利局、长沙市雨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农业科(扶贫科)、农村科(农经站)、林业科、水利科5个职能科室;另有7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为长沙市雨花区合丰堤委会(加挂长沙市雨花区河道堤防站牌子)、长沙市雨花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长沙市长善垸雨花区堤委会牌子)、长沙市雨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长沙市雨花区跳马动物防疫站牌子)、长沙市雨花区农机监理站(加挂长沙市雨花区农业服务中心牌子)、长沙市雨花区林业站(加挂长沙石燕湖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长沙市雨花区跳马电排站(加挂圭塘河生态引水运行调度中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人实际在职136人,其中在编人员72人(含取消独立核算,并入的雨花区合丰堤委会18人,雨花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11人),人才引进2人,雇员62人(动监所编制不到人12人,市级职能下放雇员9人,跳马区划微调移交雇员11名,政府雇员12人,水管体制改革产生雨花区合丰堤委会雇员16人和雨花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雇员5人)、退休人员42人(含取消独立核算,并入的雨花区合丰堤委会退休6人)、享受遗属补助6人(含取消独立核算,并入的雨花区合丰堤委会遗属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含取消独立核算长沙市雨花区合丰堤委会和长沙市雨花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农业农村局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业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管理修复与利用、农村宅基地管理、林业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扶贫工作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555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5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28.24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和农村宅基地工作,人员经费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5552.3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5567.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万元。比上年增加128.24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和农村宅基地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专项经费支出增加。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2.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04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11.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病虫害控制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疫情监测及处置、免疫抗体检测、流行病调查、防疫物资购置和防、检疫及监管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及维修、技能培训、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执法监管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是用于犬只留检场所和犬只处置队伍建设等方面;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工作经费34.8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宣传、检测等方面;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筹委会)三资管理,农民减负、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三资管理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重点)等方面;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秸秆焚烧、贷款贴息、农业机械管理等;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工作经费150万元,主要是由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资源管理修复与利用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是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其他农业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居环境和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工作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的食堂运转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审批、森林督查、野生动物保护救援、林业行政案件司法鉴定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经费16.5万元,主要是用于公益林配套资金及补充护林员工资;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石燕湖森林公园勘界立碑、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方面;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工作经费82.95万元,主要用于圭塘河运行中心生态及值守、合丰堤委会食堂伙食费及排渍泵站电费河长制工作等方面;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工作经费606万元,主要用于圭塘河引水中心运行电费及维护费用、圭塘河保洁及砍青除杂等方面;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9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费及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及水库运行管理等方面;防汛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储备、汛期抢险、防汛培训演练等方面;抗旱工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水灾害防御治理等方面;其他水利工作经费453万元,主要用浏阳河圭塘河河道保洁、泵站进水池清淤、防汛通道修复,水质自动检测运行维护、泵站中心工作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队等方面;其他扶贫工作经费23.5万元,主要用于雨露计划和扶贫特惠保等方面;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接收系统、防雷工作方面。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12万元,上升15%,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压减。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0.1万元,车辆共有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3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5552.3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其中:病虫害控制300万元,执法监管60万元,农村宅基地管理150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0万元,扶贫工作经费6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606万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9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53万元,防汛15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8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