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二级机构,跳马镇社会事务办、各街道(公共、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办,跳马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根据《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暂行规定》的通知》(雨政发〔2016〕17号)及《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改任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雨卫发〔2020〕1号),现就调整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责任务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宏伟
副组长:陈云清 武振刚 罗宁 陈泽香 张丽娜 陈军 陈谨 曾汉其邱林强
成 员: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卫健局各科室长、各街道(公共、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办、跳马镇社会事务办卫健工作负责人,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组织协调全区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案;完成上级部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2、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周宏伟:区卫健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陈云清:具体牵头组织、协调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事故医疗救治等工作。
武振刚:负责国有资产消防管理及配合做好健康产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罗宁:负责做好局机关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
陈泽香:衔接和落实上级妇幼、疾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及负责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妇幼所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张丽娜:衔接和落实上级关于老龄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及负责协同配合做好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自行管理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陈 军:衔接和落实上级红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负责组织其发证医疗机构落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陈谨:衔接和落实上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及负责组织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曾汉其:协助做好组织、协调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事故医疗救治工作。
邱林强:协助做好卫生健康系统自行管理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局班子成员要示范带头,按照区安委办要求抓好工作督促;坚决落实监管责任,做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联点领导还需按照《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局领导联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雨卫发〔2020〕2号)的分工,负责对联点街道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不少于1次,分管副职每季度不少于4次,重大节假日、特殊防护期,班子成员必须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带队检查情况必须详细填写检查表并请领导签字,对发现的隐患要进行交办和整改闭环;所有检查、交办、整改情况需提供文字资料存档备查) 。
(二)区卫生健康局各科室职责
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及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及协助与上级部门、其他部门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2、医政科: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区属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与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医疗救治等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材料汇总、上报。
3、基层卫生科:负责全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中医备案制诊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4、公共卫生科:负责对区疾控中心、区妇幼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承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的工作及材料汇总、上报。
5、规范信息建设科、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各项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含各建设项目资金)。
6、党建人事科:负责对局机关各科室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7、法规监督科:组织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及执法工作。
8、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落实老龄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及协同配合做好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
9、区红十字会:负责红会安全生产工作。
各科室务必对照清单履职尽责(工作要求:各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工作,责任科室要主动提醒、主动作为,并将本科室分管领导及科室成员履职情况形成痕迹化管理,并及时存档) ;如遇人员调整,其安全生产职责由继任者履职。
(三)局属二级机构党政一把手职责
1、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职业卫生工作、医疗机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普法和监督执法;承担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材料汇总、上报;负责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及执法工作。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中心职责内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现场评估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3、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妇幼机构和托幼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及科室负责人职责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职责:负责本机构及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医疗救治工作。
2、中心主任、科室负责人职责
(1)由中心(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中心(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中心主任(院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卫生院)及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抓好中心(镇卫生院)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4)坚持安全生产排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中心(卫生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每季度一次安全生产督察。对排查出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并落实建立好安全隐患台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到人。
(5)坚持隐患排查上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无法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
(6)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疗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7)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8)定期对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9)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10)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11)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12)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13)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可根据机构及人员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