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雨花区健康民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1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字体大小:

   雨卫函〔2019〕1号

  各街道(镇)卫计办,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雨花区健康民生项目自2018年实施以来,对于提高全区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健康水平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得到社会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真心欢迎。为进一步做好雨花区健康民生项目,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宣传

  雨花区健康民生项目实行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机制。各街道(镇)、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项目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要大力开展民生项目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义诊活动;要进一步推进妇幼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平台精准向服务对象宣传,普及优生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群众对项目知晓率达85%以上,孕产妇优生健康知识普及率和妇女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医务人员宣教和咨询指导要科学准确,风险告知要详尽客观。通过健康促进,消除或减少影响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危害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和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人群

  (一)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以下简称NIPT检测):夫妻一方具有雨花区户籍或女方取得雨花区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符合项目检测规范要求,自愿接受检测的孕妇。

  (二)新生儿疾病4病筛查和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项目:夫妻一方具有雨花区户籍或女方取得雨花区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民所生的新生儿(出生0-28天)。

  (三)适龄妇女“两癌”免费项目:具有雨花区户籍或取得雨花区居住证 (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年龄35-64岁的妇女,2018年起每3年应接受1次免费“两癌”筛查。

  三、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

  (一)规范电子免费券领取。一是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向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持有效居住证)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申领电子免费券。二是遵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专干在审批免费券时,要严格核对服务对象是否符合检测要求。三是服务对象须在同一个街道(镇)领取孕妇和新生儿检测电子免费券,免费券的归属地以第一次审批通过的街道(镇)地址为准。四是已经建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的对象不得因领取免费券重新建档。

  (二)规范电子免费券使用。服务对象持电子免费券到定点服务机构扫码进行免费检测;定点服务机构确认服务对象身份和免费券后,按项目要求进行检测服务,同时建立服务对象的信息档案。

  (三)规范产前诊断服务。一是产前诊断服务机构应对NIPT检测高风险孕妇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产前诊断费用根据商业保险的条款要求给予报销。二是对NIPT检测低风险超声检查异常,需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做完产前诊断后,由产前诊断机构收集相关资料(孕妇身份证、NIPT检测报告单、超声产前诊断报告单、产前诊断费用补贴申请单、产前诊断费用发票),定期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办公室审核,项目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将复印件存档,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1800元/例产前诊断费用补助。三是家庭贫困的孕妇可凭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申请产前诊断费用补助,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办公室审核批准后,产前诊断相关检测费用给予全部免费。四是对于高龄或血清学产前筛查高风险等其他的高危因素,未行羊水产前诊断的孕妇,可选择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中标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NIPT升级版检测(包含23对染色体非整倍体和88种常见的染色体缺失/重复综合征),NIPT免费券可以抵扣900元,差额部分由孕妇承担。

  (四)规范信息建档上报。各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原始数据报表登记制度,加强健康民生项目信息化建设,严格数据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定点服务机构每季度第1个月10日前向雨花区妇幼保健所报送上季度相关报表,区妇幼保健所5天内复核确认后,15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5天内完成数据审核后,20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进行数据核定后,30日前反馈至雨花区卫生计生局。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

  一是严格专项督导。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纳入区重点民生实事和年度卫生计生重点考核指标,区卫计局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进行严格督查,充分利用健康民生项目信息系统,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落实效果、检测质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二是进行不定期抽查。区卫计局将定期对检查人数、项目、质量等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不按协议履行检查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的服务机构,取消服务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是对项目执行不力、信息统计不规范、宣传不到位、服务不优的机构和个人,区卫计局将进行约谈和通报,并按照民生实事考核要求追究责任。

  五、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坚持“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保证效益”的原则,各项目单位切实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责任,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二是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组织发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需要。三是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必须接受财政、监察、审计和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雨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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