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文件精神和加强我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监督,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长沙市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特制订2020年度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驻区一、二级医院、区属门诊部、诊所、医务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村卫生室)(重点检查单位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及时间

  1、常规检查:在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校验、换证时由业务分管领导带队、业务主管科室组织人员医疗机构进行一次综合执法大检查,将覆盖安全生产各个领域。

  2、特定检查:①.夏、冬两季用电高峰期,由街道卫健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对辖区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积极宣传预防火灾;②.节假日(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或党代会、人大、政协两会等特护期间,由联点领导带队、业务主管科室组织人员医疗机构应急救援、值班备勤进行督查;③岁末年初,由基层卫生科、医政医管科分别组织人员,对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区属一级医院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

  3、其他大检查:将配合市区各级的督导检查,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阶段部署下来的专项检查任务。

  三、检查要求

  1、各二级机构、科室、各街道(镇)卫健管理部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务必按党委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检查;

  2、每次检查都要有检查的相关文字记录、影像资料,所有检查应填写相关表格,建立台账,并由检查人员、机构陪检人员签字;

  3、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单位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总至局医政医管科上报至区安监部门;  

  4对于检查人员走过场,不严格执行检查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检查人员疏忽,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将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四、检查人员安排

  1、常规检查科室主任牵头进行,分管领导为督导组长;

  2、特定检查(夏、冬两季用电高峰期):由各医疗机构由法定代表人进行安排,街道(镇)卫健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督导;

  3、特定检查(岁末年初),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相关科室人员参与,并适时邀请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等主管部门协同。

 

附件1.雨花区卫健局2020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明细表.doc附件2.全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表.docx


  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6日   

全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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