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来源:区财政局字体大小:

2021年,雨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职能,成立雨花区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小组,将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工作推进中面临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局党组组织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协调解决、督导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执行普法责任清单,构建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二级机构、各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财政法治工作格局。

(二)坚持改革创新,法治财政水平跃上新台阶

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雨花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的上线运行有效提升了预算管理效率和水平;二是推动财源建设工程,定制度明方案推进度,出台《雨花区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雨花区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财源建设工程;三是优化五项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其中政府采购投诉处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施工图预算或招标上限值审查事项办理深度由一级提升到三级,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降至3个工作日,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降至10个工作日;四是加大采购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再收采购文件费用,同时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方式,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依规支付;五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下放资产处置权限;六是更新和公开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同时,在区财政局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三)注重学法普法,法治财政工作呈现新格局

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局党组会、办公会、干部职工会议开展经常性学法,落实学法制度、总结学习经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的主观随意性。一是通过线上如法网、湖南法治网、学习强国等平台网站观看法律知识解读视频,组织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充分利用社交软件进行学习分享,参加线上普法考试和知识竞赛,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二是组织全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及财税政策的学习。三是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议、支部书记讲党课、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等契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民法典以及“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等。

(四)健全财政决策,法治财政建设获得新进展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财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涉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决策及财政资金安排,重要的财政调控政策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通过规范的程序作出决策。三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注重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领导作用,把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工作全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工作推进中面临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亲自分析研究、协调解决、督导落实。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督促局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主持局党组会、办公会、干部职工会议开展经常性学法,落实学法制度,全面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统筹领导。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强化局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一领导、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充分发挥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确保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促进财政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二)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财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财政法律法规列为财政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加大法律顾问统筹使用力度,组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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