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财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7    来源:区财政局字体大小: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有力促进了我区财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教育宣传,法治财政环境持续改善

1. 认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本部门法治教育培训计划,1月份和9月份,分两次组织全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及财税政策的业务学习,学习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两批次共有15名人员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平台、湖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网站及全省无纸化法律知识年度学习、考试,2019年全局共有51人参加普法考试,考试通过率100%。通过学习培训,既增强了财政干部财政法治意识,又提高了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动了我区财政工作规范化运行。

2. 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由局党组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把普法融入到各项财政执法、服务、管理之中,把财政普法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基础性工作来抓,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内各科室作为普法责任部门,结合了财政工作特点和对口预算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法律需求,组织开展了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普及宣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提升我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3. 着力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一方面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1”新预算法实施日、人大审议预决算报告等重要节点,通过集中宣讲、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特色活动等方式,面向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400余份;另一方面由分管法规领导组织法规、财政事务、社保、采购等部门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在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也加大对小微企业减费降负政策、民生资金管理政策解读力度,共解答各类咨询200多人次。通过以上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完善体制机制,法治财政基础更加坚实。

1. 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口径预算改革扎实推进 ,实现政府“四大”预算全部提交人大审议,预算透明度不断增强,全区除涉密部门预算外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

2. 完善财政决策管理控制制度。形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管控体系:一是局领导、科长、工作人员之间纵向的管理控制体系;二是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人员之间横向的牵制控制体系,通过两个体系的紧密配合 ,充分实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

3.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法律顾问1名,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共对我局负责起草的《长沙市雨花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3个规范性文件出具律师合法性审查意见。为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制定《雨花区财政局法律顾问考核细则》,考核根据法律顾问工作履职记录,结合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予以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三)履行职能职责,法治财政建设更加规范。

1. 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长沙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严格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了合法性、可行性、适用性审查,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合法适当”,无与法律法规抵触的现象,确保了行政行为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为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专门制定了《雨花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合法性审查,涉及法律问题的行政决策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讨论。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规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在局官方网站发布,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全年共受理住房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申请事项8项,全部进行了及时回复,满意率100%。

2.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财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发布,组织业务科室逐项梳理事项清单,科学合理设置办事流程,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共实现清理权力清单事项38项,发布38项,发布率100%,有力推进了便民便企、提速增效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制定的各项减费降负政策,应降尽降,应抵尽抵,确保了上级惠民政策落到实处。8月份,牵头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编制了《雨花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雨花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告知公民和企业,提高了收费透明度,并加大了收费督查力度,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推动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3.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惩处财政违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财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财政行政处罚有法有理,减小执法随意性。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执法文书都按规定程序送达,并告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及异议的处理途径,并将送达回证留档,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制约监督,法治财政风险防控更加有效。

1. 自觉接受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重要制度要求,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听取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联系常态机制,以座谈、走访等形式,在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件,主办件满意率100%。

2. 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出台了《雨花区财政局内部操作规程》,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重点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细化每一个步骤、明确每一个岗位、强调每一项职责,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关键节点和风险点管控,组织专门人员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编制了《雨花区财政局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切实规范财政管理、防范风险发生。

3. 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对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规定,11月份,对执法量相对较大的会计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等几个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评查了证据的全面性、处罚的合法性、自由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案卷的完整性。对处罚告知不清不全、自由裁量权体现不够、组卷不够及时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运用和执法行为的合法起到了促进作用,有效保证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主体适格,依据正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二、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领导作用,把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工作全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工作推进中面临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亲自分析研究、协调解决、督导落实。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督促局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主持局党组会、办公会、干部职工会议开展经常性学法,落实学法制度,全面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2019年,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提升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少数行政执法案卷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够具体;少数案卷归档装订存在问题,案卷目录不够规范。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加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增强财政制度执行效力,提高财政法律制度执行的监督效能,为全面推进“法治雨花”建设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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