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关于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单位新增备案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2    来源:区财政局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造价咨询单位参与长沙市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财评中心”)委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经区政府同意,财评中心启动2024年度咨询机构新增备案登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条件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1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20222023年度不在我区备案清单中的事务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业务。

3.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注册地在雨花区外的企业须在长沙市内(不含宁乡市、浏阳市)具有固定办公地点,具有至少三名在长沙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5.能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接受服务质效的考核管理和监督要求

、资格证明材料

1.造价咨询单位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1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1)。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属于外地驻长分支机构承接业务的,须提交驻长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还须同时提交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交20239月至20242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交20239月至202412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1.5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交202020212022三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度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1.6纳入了长沙市住建局诚信评价系统(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网-诚信系统),提供系统名单截屏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2023年省级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本单位出具情况声明)。

1.7技术服务方案,包括造价咨询服务计划、质量时效控制和保障、合理化措施和建议等。

1.8其他说明(含造价咨询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注: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在2024318日-3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密封递交到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号雨花区政府1号办公楼一楼B121室。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其中数据表格须提供Excel格式),未提供电子文档恕不受理。

、备案登记

经审查合格的造价咨询单位全部予以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后,如核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备案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号雨花区政府1号办公楼一楼B121

联系人:钟坤

联系电话:0731-85881472

附件:

1.证明材料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造价咨询单位基本情况表

5.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信息表

5-1.财评中心委托项目团队人员表

6.20212023年度湖南省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及审核项目业绩情况表(报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7.固定办公地点场地证明


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

2024311


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关于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单位新增备案登记的通知附件.docx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