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
根据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深入推行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实施意见》改革措施的
规定,许可证遗失补办(不含合并办理事项)由申请人提交遗失声明,不再提交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
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公告,由办理部门在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办理情况进行公告。长沙
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以下市场主体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凭证》遗失补办进行了审核办理,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月)长沙市雨花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遗失补办情况公告
监督电话:0731—85881210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
邮政编码:410014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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