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查处了一批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件。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雨花区某学院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11月7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雨花区某学院未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二、雨花区某幼儿园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11月15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雨花区某幼儿园未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三、雨花区某餐饮有限公司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11月15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雨花区某餐饮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四、雨花区某发展中心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11月15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雨花区某发展中心未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五、雨花区某酒店有限公司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11月15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雨花区某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