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长沙市雨花区朗站超市经营的开口笑开心小酒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雨花区朗站超市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其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
长沙市雨花区朗站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5.2元;3、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235.2元,上缴国库。于2024年4月8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