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市场监管局一案件获评“湖南市场监管部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

发布日期:2022-11-11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字体大小:

2022年8月26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对湖南乐牛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以及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42元,没收涉案预包装食品,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原料,处罚款138403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下,自行定做包装袋,购进相关设备工具,将原材料风干牛肉条进行剪切、包装,以预包装食品形式对外销售。2022年2月28日,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现场查获涉案乐牛系列牛肉干预包装食品及包装袋、原材料、打码机、电子秤、切割机、电动剪。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未取得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将印制有“乐牛®”标志的食品对外销售,违法生产货值为19629元,违法所得942元。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9日,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该案件获评“湖南市场监管部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本案当事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物品较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严肃查处,切实发挥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有效推动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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