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实现农产品“身份证”和“合格证”双身份管理

发布日期:2020-05-08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字体大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关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自2020年2月份起,雨花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农产品“身份证”和“合格证”双身份管理。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的保障质量安全。

1、细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主体名录,广泛宣传发动。

2、分级分层开展大培训,确保掌握合格证内容和开具要求。

3、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开展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标明了农产品的名称、数量(重量)、生产企业联系方式、产地、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详细信息,最大限度做到了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它不仅是上市食用农产品的“身份证 ”,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 ”,更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

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新田村的长沙市跳马利佳蔬菜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专业从事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销售的专业合作社。“在区食安办、区农业农村局的政策宣传下,我们积极响应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后,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信赖,在推广市场时也更有底气。”据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长沙市跳马利佳蔬菜专业合作社力求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规范生产,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要求和标准,全面规范农产品安全生产行为,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坚持专人负责,明确由配送业务员具体负责,做到携证销售,根据客户产品需求,现场开具合格证;

三坚持主动出具,不管客户有无提出开具合格证的要求,配送业务员必须主动开具合格证,并明确告知合格证的意义即公司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凭证;

四是坚持信息清晰,开具合格证时做到承诺内容、产品名称和数量、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清晰明了,确保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追踪溯源。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长沙市跳马利佳蔬菜专业合作社“带证”农产品赢得了消费者高度认可。截至目前,该企业共开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80张,销售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72吨。

通过推广“合格证”,不仅夯实种植养殖生产者主体责任,而且有利于探索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新模式,形成他律自律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食品安全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区食安办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扎实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聚焦重点农产品、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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