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11-16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我区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点民生工程,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总体趋好,保持了食品安全零事故形成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主要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健全三大机制,深化四个最严要求落实

(一)健全党政同责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向区党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和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区委书记、区长、分管区长带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区委、区政府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组织分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有关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了《长沙市雨花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并以两办名义发文,有力落实了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

(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街镇食安综合能力建设,落实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备和相关经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考评的指导意见》,各街镇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考评管理办法》,将食安协管员工作补贴与工作绩效挂钩,实行差异化发放。建立食品安全奖励激励机制,制定了《关于表彰2019年度食品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示范单位的通报》《雨花区人民满意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实行奖优评劣,充分调动起各级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性。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食品安全纳入街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街镇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结果,对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成为区委巡察、区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设立了区食安创建督查室,由区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抽查门店、走访企业、查阅资料等方式,督查暗访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印发督查通报6期,发现问题并整改246个,进一步夯实了工作基础。

二、抓牢三大环节,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抓牢源头环节。建立了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人制度,健全了生产档案、进货查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公开承诺等制度。大力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禁限用农药整治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百日行动。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12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5个,移送公安机关2起,刑拘5人,收缴私屠乱宰工具50多套,罚没2.08万元;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组织了农产品合格证技术培训,开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80 张,销售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72 吨。

(二)抓牢生产流通环节。扎实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完成了40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工作,委托第三方(中检集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会2次,培训113人次,出动检查人员63人次,检查企业43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分,监督抽检96批次,合格率100%开展特殊食品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和食盐专项整治行动,上门进户进行宣传,指导经营户按要求设置食品专柜,张贴指示标语牌735个,发放宣传资料963份,检查特殊食品经营户296户、食盐经销商245家,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开展执法行动89次,出动执法人员323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者677户,规范引导办证58个,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3次,培训食品行业人员495人次,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32人次。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检查经营单位236家次,排查风险隐患35个,责令整改经营者24家,完成风险隐患整治18条。狠抓人民满意农贸市场建设,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每月开展测评,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食品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三)抓牢餐饮服务环节。扎实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将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户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出动执法人员2973检查学校食堂447家,排查风险隐患253个次,责令整改144户次,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67人,立案查处4起,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认真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积极开展宾馆酒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评定工作和夜市街区市场消费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推进建成标准化外卖配送站点10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组织召开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会和重难点问题研讨交流会议,重点对农村厨师的持证上岗、完善厨具设施设备、规范厨具清洗消毒等方面加强督导和检查。扎实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累计检查入网食品经营者3149家次,查处无证经营的1家次,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6家次,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具备实体店铺的2家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154家次,销售不合格食品的1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2份,下线入网食品经营者7家,立案9起,罚没2.31万元,有效净化了网络食品安全环境。

三、提升三种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一)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按照预防为主的监管理念,实行风险预警制度,确定关键风险点和相应工作措施,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监管,把监管重心由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预防。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检测经费按抽检量4批次/人落实到位,年度经费预算660万元,通过市政府采购深中检联、湖南中检、湖南广电计量三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本年度检验检测任务。截至1110日,我区已完成3945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完成2558批次,合格率为97.4%2020年以来,接市局交办的不合格处置共73起(国抽、省抽37起,市抽36起),其中已办结41起,其他32起均已及时启动处置程序。本区风险性评估抽检不合格处置共109起,已办结22起,其他87起均已及时启动处置程序,均未超过时限,办结率、回复率和公示率均达100%引入市场机制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投入88万元采购食品安全惠民责任保险为辖区内人民群众增添一把食品安全保护伞

(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了《长沙市雨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是针对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名称发生变化,健全了应急监测预警、指挥决策、报告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措施进行了明确。组织开展了全区食品安全级事件应急演练推演,通过场景模拟、现场提问、临机处置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突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市级转办、区本级食品安全舆情25起,未引发重大舆情事件。完成省两会三考、第37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6次,有力保障了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区食品安全。

(三)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切实做到严字当头、严打重处,持续强化行刑衔接工作,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5个部门制定印发了《雨花区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了一批危害巨大、影响恶劣的重大食品案件。截至112日,我区已办结食品安全一般程序案件共298件,已完成市对区考核年度任务数(加满分,共215件)的138.6%,其中10万以上(含)的案件数2起;涉刑案件移送检察机关9起,其中由我区公安分局移送、区检察院受理的8起。

四、创新三种形式,提升食品安全全民意识

(一)坚持以示范创建为引领。以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龙头,制定了《雨花区2020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暂行)》,突出了人民满意农贸市场”“明厨亮灶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并获批开展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将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委托第三方民调机构每季度开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知晓率和支持率调查,将测评结果纳入对街镇季度、年度绩效考核。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截至1116日,我区12315热线受理食品安全相关投诉1288件,已办结296件,不受理和不立案79212345热线受理食品安全相关投诉934件,办结921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全年兑现举报奖励7人次共3500元。

(二)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纳入区各级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和老年人保健食品识骗防骗宣传教育,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折页2万余份。以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为抓手,组织开展企业培训班36场次,培训企业负责人422人次、质量管理员970人次、社区(村)食安协管员300余人次,实现了培训教育全覆盖。

(三)坚持诚信体系建设为根本。深入开展诚信企业创建系列活动,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强化正面引导进一步完善信用记录、信息披露和奖惩机制,结合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不良信息公示,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增强了食品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