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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07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为: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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