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概况
一、部门职责
雨花区司法局是雨花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登记、监督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负责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区属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包括7个科室: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法制科。下设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事业单位)、13个司法所,行政编制40个,事业编制3个,现实有在职职工40人,实行公务员管理人数37人,事业管理人员3人,政府雇员59人,退休干部23人,合计122人。小车3辆。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09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39万元,降低3.21%,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项目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09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2.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09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18万元,占90.42%;项目支出200.39万元,占9.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39万元,降低3.21%,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项目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39万元,降低3.21%,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项目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2.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91.37万元,占76.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55万元,占14.12%;卫生健康支出96.63万元,占4.62%;住房保障支出109.02万元,占5.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8.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9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42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3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部分项目经费支付率未达到百分之百。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下达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年初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下达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年初预算。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下达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年初预算。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下达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年初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9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两名退休干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99.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49.78万元,支出决算为7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名干部退休,补缴职业年金,职业年金费用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提高,与此相关的费用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46.76万元,支出决算为4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提高,费用支出上升。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51.17万元,支出决算为4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名在职干部转退休,退休后无需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与此相关的费用减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10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收支平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2.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2.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0%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4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0%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27.63%。与上年相比减少1.44万元,降低3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出行多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车出车率。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出行多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车出车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2024年无此项开支。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无此项开支。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8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27.63%,与上年相比减少1.44万元,降低39.7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此项开支。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无此项开支。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8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27.63%,与上年相比减少1.44万元,降低3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出行多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车出车率。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出行多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车出车率。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无此项开支。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2024年无此项开支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6.36万元,降低19.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开展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0.14万元,用于开展市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学习《2024年度全市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计划》文件精神;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8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9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无法计算,原因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8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把控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全年审查区委议题文件7件、区政府议题251件、合同41件、各类文件51件,参与区重大项目调度会并提供法律意见约28次。
积极办理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畅通复议渠道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充分彰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1657件,已办结1347件;其中当事人经和解、调解后撤回复议申请369件,撤回率达27.39%;经复议后被起诉56件,复议被诉率4.15%;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率达95.85%。
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成湖南省内规模最大的首家宪法主题公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民法典宣传月、“利剑护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10余场次。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7件,所有案件均符合程序规范。
着力从严从紧落实监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率达100%,在册675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实现精准管控,无脱管、漏管情况;2024年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200余场次,参训累计10000余人次。近年来累计帮扶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人员600余人次,发放帮扶物资与资金共计35余万元。
加强矛盾纠纷源头调处,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902件,涉及金额1.2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衔接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部分项目在预算编制前未对绩效目标开展充分论证,设定的目标多为“完成年度任务”“提升工作水平”等定性描述,缺乏具体、可量化、可考核的核心指标,导致绩效目标虚化,预算编制失去明确依据,难以精准匹配工作需求。
2、原因分析
核心在于未建立“业务-财务”联动的预算编报机制,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缺乏常态化、深度化沟通。具体表现为:业务部门提报年度任务与资源需求时,未充分结合绩效目标拆解量化需求;财务部门编制预算时,多依赖历史数据和经验测算,未能精准对接业务核心诉求,最终导致预算无法有效支撑绩效目标落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4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4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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