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09-28    来源:区司法局字体大小: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登记、监督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区属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雨花区司法局是正科级单位,设有7个科室: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法制科;一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雨花区司法局下辖13个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司法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4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个,现有在职在编干部43人(实行公务员管理人数40人,事业编制管理人数3人)、政府雇员63人,退休干部15人,合计121人。公务车3辆。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01.7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3.41万元,下降6.51%。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12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0.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0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58万元,占80.64%;项目支出426.16万元,占19.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01.7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3.41万元,下降6.51%。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89万元,下降0.67%。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1.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174.84万元,占98.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万元,占1.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1.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0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93.67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88万元,支出决算为42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法律顾问项目2021年6月份签合同,依据合同条款大部分款项支付时间是2022年。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款未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4万元是中广天泽律师代理费,此项目是一事一议,年中追加的经费,年初没有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以后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是虚拟入账,等干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7.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41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29.3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与上年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年无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91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34.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车出车率 ,与上年相比增加1.16万元,增长61.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历年节约下来的汽油已使用完毕,增长原因主要是购买汽车用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没有购置新车预算。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用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22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51万元,新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门培训,公务员在职培训;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雨花区司法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42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行政执法培训、劳务派遣、法律援助、普法、涉法涉诉、政府法律顾问、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维权工作室经费、驻派出所调解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中广择天等15个项目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本单位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推进了法治雨花、平安雨花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雨花区4个典型案例获评长沙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积极打造跳马镇石燕湖村“法治乡村示范点”,发挥典型辐射带动作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通过率100%。区劳动纠纷“一站调处、多元化解”创新模式获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督察组肯定。成功调处矛盾纠纷470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12件,为群众挽回损失1.3亿余元,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00余人,全部管控到位,未发生脱管、漏管情形。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畅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截至12月10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0件,其中民事 177件、刑事263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1200余人次。培树了“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杨柳、“湖南省‘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王莎等一批先进典型。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5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88.9万元,完成预算的8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已受理法援案件452件,其中民事 181件、刑事271件。法律援助民事案件共计挽回经济损失3880501.77元;二是2021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3件,提前终止法律援助2件,已办结96件。涉农民工维权的123件,已办结81件,为农民工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42.7万余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大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二是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业务培训;二是及时做好案件归档工作,逐一审查卷宗内容,查看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谈话笔录、调取证据是否符合要求,起(上)诉书、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是否正确等,确保在归档环节实现一次质量检查,对不合归档要求的卷宗不予归档、不予补贴。同时,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将评查结果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跟踪做好查漏补缺,以达到“抓整改、提质量、促提升”的效果。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可以积极参与现场咨询等工作,在律师与群众沟通过程中不仅要提高自己的实务能力,更要与律师及时沟通存在的问题,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告知全体法律援助律师,实时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3万元,执行数为108.9万元,完成预算的28.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共审查、修改、完善政府合同44份,审议常务会议题170件,审查文件128件,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等形式,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发挥复议机构综合协调功能,努力实现定纷止争,今年以来,办理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例败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政府法律顾问应更加本地化、专业化,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政府的法律参谋,更多的是需要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或者某一个大的领域提出法律建议。下一步改进措施:政府法律顾问要贴近民生、思考民生,在对社会各阶层了解的深度、广度上做文章,使政府的行政管理措施与公众的需求达到一个完美的结合点。3.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65.8万元,完成预算的13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530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56件,死亡纠纷81件,为群众挽回损失1.3亿余元,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随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逐年增加,人民调解主要存在工作人员不足,仅靠现有的人力和财力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许多群众还不知道人民调解的职责,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人民调解员待遇,减少人员流动。二是加强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知晓度,争取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及人民调解员最大限度地理解和支持。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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