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7    来源:区司法局字体大小:

司法局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登记、监督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

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区属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雨花区司法局是正科级单位,共有7个科室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法制科);新成立长沙市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保留雨花区法律援助中心;下辖13个司法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现有在职在编干部39人(实行公务员管理人数38人,事业编制管理人数1人)、雇员64人(51人为区政府雇员,13人为劳务派遣人员),退休干部10人,合计113人。小车3辆。

(二)决算单位构成。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司法局本单位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2581.95万元,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382.56万元,增长17.3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增加3名干部,1名雇员,人员经费和职工的养老保险增加2、项目经费合并,法律援助经费增加。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也包括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95万元,比上年增加37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95.95万元,比上年增加28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01万元,占70.87%;项目支出697.94万元,占29.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表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1.95万元,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382.56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增加3名干部,1名雇员,人员经费和职工的养老保险增加2、项目经费合并,法律援助经费增加。支出增长17.3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增加3名干部,1名雇员,人员经费和职工的养老保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5)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9.22万元,增长13.73%,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增加3名干部,1名雇员,人员经费和职工的养老保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5.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64万元,占4.45%;公共安全(类)支出2216.87万元,占92.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4万元,占3.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3.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9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区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法制办经费转入司法局。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8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9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2%,基本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71万元,支出决算为63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年有项目资金结余。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区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新增法制业务。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新增业务。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02万元,支出决算为72.4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6)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8.01万元,比上年增加25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9.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7)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8)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5.27%,比上年减0.3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壹年没有接待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出车率减少,壹年使用历年节约的汽油。与上年相比减少0.38万元,减少16.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出车率减少,壹年使用历年节约的汽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主要是公务车加油和维修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推进了法治雨花、平安雨花建设。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通过率100%;全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66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2件;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累计有律师值班坐班4384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888人次,开展法律体检165次,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128次,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活动522场次。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全部管控到位,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雨花区被省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雨花亭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涌现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李娜,全省司法所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杨柳等一批先进个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88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合并,增加3名干部,1名雇员,人员经费和职工的养老保险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05万元,用于开展执行岗位干部培训和政法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培训人数38人,内容为社会矛盾化解的法治之道。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雨花区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19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公开表.xls补偿雨花区2019年度司法局整体支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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