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15    来源:区司法局字体大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几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雨花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雨花区政府大院一号楼B430室,联系电话:0731-85880184)。

一、概述

2014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成立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对公开上网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安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贯彻《条例》,掌握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内容和要求,对工作人员网上公开政府信息的规章制度、发布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批流程到位、公开规范及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三)拓宽公开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活动、人事任免、行政行为等信息,主动公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律师异动初审、合伙人变更,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审注册等情况,并通过意见箱、电子邮箱、在线咨询等形式与群众开展互动,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新闻媒体、网络、12345平台及时发布重要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参与方式更加多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务信息158条,其中机构职能20条,占总体比例12.7%;领导信息5条,占总体比例3.1%;政策法规2条,占总体比例1.3%;工作动态71条,占总体比例44.9%;通知公告21条,占总体比例13.3%;规划计划3条,占总体比例1.9%;人事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1.3%;资金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1.3%;政府采购2条,占总体比例1.3%;应急管理1条,占总体比例0.6%;统计数据6条,占总体比例3.8%;办事事项15条,占总体比例9.5%;重大项目3条,占总体比例1.9%;其他信息5条,占总体比例3.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以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口头申请)3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信息更新的速度有待改进;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

六、改进措施

区司法局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监督机制。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对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的能力,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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