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区民政局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民政局部门本级

(二)民政局二级机构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分性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九、预算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规划和指导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2、 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组织实施各级部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组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表彰,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4、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相关政策;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5、组织拟订并实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全区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全区城乡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救助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全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6、承担区慈善会日常工作,组织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及社会捐助工作;按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进行七项重点执法;通过殡改宣传、推动绿色殡葬、殡葬救助等办法推进全区殡葬风俗改革。  8、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登记管理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9、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指导、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据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雨办〔2019〕39号)精神,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为正科级,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区民政局内设五个科室:办公室(计财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办)、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区民政局下设四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长沙市雨花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长沙市雨花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和长沙市雨花区社会福利中心(长沙市雨花老人之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雨花区民政局部门本级

(二)雨花区民政局二级事业单位:长沙市雨花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长沙市雨花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和长沙市雨花区社会福利中心(长沙市雨花老人之家)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民政局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11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1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高龄津贴增加182万元,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补贴增加19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66万元,增加儿童主任岗位补贴42万元;同时因财政资金压减,居家社区养老试点减少200万元,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减少42万元,儿童之家运营费减少30万元,示范社区、农村社区补助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减少28万元,办公用房阵地建设减少100万元,员额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减少3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11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1.54万元,社会救助局工作经费及员额管理人员工资福利143万元行政区划、地名普查工作经费10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和农村社区补助、社区人才队伍建设90万元,民非社工、婚登慈善工作经费25万元,社会组织发展扶持资金、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运营费、社工站运营费149.45万元,雷锋超市补助、婚登标准化建设45万元,社会福利工作经费16万元,孤儿生活补助、儿童之家试点、儿童主任岗位补贴、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费、为老信息平台服务等3834万元,殡葬补助及殡改工作经费9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13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00万元,救助站工作经费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3.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高龄津贴增加182万元,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补贴增加19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66万元;增加儿童主任岗位补贴42万元;同时因财政资金压减,居家社区养老试点减少200万元,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减少42万元,儿童之家运营费减少30万元,示范社区、农村社区补助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减少28万元,办公用房阵地建设减少100万元,员额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减少3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8.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9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ニ)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123.45万元,是指本单位为完成民政管理工作任务或民政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业务培训宣传资料制作,救助站水电、维修日常运转工作经费等方面;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居务公开、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信息网络建设、社区换届选举、民政工作表彰等方面;福利工作经费26万元,主要用于儿童主任培训及督察、养老宣传资料印制、护理员业务培训、第三方机构评审费、殡改执法宣传等方面;其他民政管理工作经费43万元,主要用于民非登记、社团工作年检公告费及登报费,婚姻登记工作资料复印费各类业务表格制作、婚姻档案移交,慈善募集、宣传等方面;区划地名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路牌门牌增补、区边界勘察、地名普查等方面。临时救助支出10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急难救助方面的支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65万元,用于孤儿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及慰问金等;儿童之家试点经费50万元,用于试点示范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营补助;儿童主任岗位补贴42万元,用于对儿童主任按政策考核后给予岗位补贴;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经费100万元,用于老年餐桌补助、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居家养老购买服务费51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补助;居家养老中心及养老机构补助82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补助、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助、精神康复会所运营补助;高龄津贴2605万元,用于80岁及以上老人、90岁及以上老人、百岁老人分别按:每月100元、200元、500元给予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敬老月专项资金23万元,用于敬老月走访慰问、购买慰问物资;信息平台服务费28万元,用于为老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营;福利中心维修项目经费50万元,用于区社会福利中心设施老化损坏的维修费用;残疾人两项补贴613万元,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社区助理和创新、人才建设72万元,用于精品示范社区建设三社联动社区服务品牌奖补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奖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精英班培训;社会组织发展扶持资金40万元,用于对承担政府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给予资金扶持补助;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运营费49.45万元,用于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运营经费;社工站运营费60万元,用于街道社工站的运营补助;雷锋超市30万元,用于街道慈善(雷锋)超市的补助资金;员额管理人员经费110万元,用于本单位10名员额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婚登标准化建设15万元,用于婚姻登记颁证咨询引导服务、外场集体婚礼颁证、婚前指导、婚姻家庭咨询、离婚辅导、个案跟踪回访等费用;惠民殡葬补助80万元,用于六项基本殡葬补助:运输、火化、冷藏、骨灰盒、卫生纸棺、骨灰寄存和生态葬。根据市民政局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殡葬报销补助由殡仪馆进行直补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45万元,比年预算增加6.84万元,增加8.93%,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比上年增加9.80万元,因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1.7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年减少0.7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7万元。

3、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22.52万元。车辆共有1台,其中: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5、预算绩效设置管理情况

按照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民政局整体支出6118.4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涉及项目支出4644万元,其中:临时救助支出项目100万元,居家和养老试点经费项目100万元,养老服务中心及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项目820万元;高龄津贴项目260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613万元;居家养老购买服务、为老信息服务平台项目79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项目65万元,儿童之家试点项目50万元,示范社区、农村社区补助项目72万元,社工站运营费项目60万元殡改经费项目8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8日

雨花区民政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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