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登记成立长沙市雨花区自然岭幼儿园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2024-05-22    来源:区民政局字体大小:

申请人:邹曼丽  身份证号:***********

: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英郡年华小区一期

经办人:邹曼丽     话:***********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事项

申请行政许可的理由:为了方便周边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特申请成立长沙市雨花区自然岭幼儿园

申请人《关于成立长沙市雨花区自然岭幼儿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审核,决定如下:

一、准予长沙市雨花区自然岭幼儿园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邹曼丽,业务主管单位为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为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业务范围:学前教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11MJJ600018B

二、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你单位为独立法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你单位是由我局登记注册的区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发生变更事项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修改章程须经审核后方能生效,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

四、你单位成立登记后,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按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雨花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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