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登记成立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2023-11-02    来源:区民政局字体大小:

申请人:韩伟伟    身份证号:******************

住  址: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龙湖日盛意境**********

经办人:韩伟伟    电 话:***********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事项

申请行政许可的理由:圭塘街道现有登记社会组织多家,涵盖社会多个领域、行业,这些社会组织缺乏交流和合作,为更好整合资源和利用,促进东塘街道社会组织的共同成长健康有序发展,特申请成立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

申请人《关于成立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审核,决定如下:

一、准予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韩伟伟,业务主管单位为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为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业务范围:(一)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参与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二)扶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协助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法人治理、等级评估等工作;(四)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促进社区社会组织交流与合作;(五)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咨询、宣传等,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六)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财务托管、财务管理指导;(七)承接政府、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11MJJ6000934。

二、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你单位为独立法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你单位是由我局登记注册的区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发生变更事项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修改章程须经审核后方能生效,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

四、你单位成立登记后,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按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雨花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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