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沙市雨花区康和医院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2023-05-19    来源:区民政局字体大小:

申请人:长沙市雨花区康和医院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1114449173114

法定代表人:马宇   职务:院长

经办人:殷喜华电话:***********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

申请行政许可的理由:长沙市雨花区康和医院因业务开展需要,经理事会决议,申请进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由马宇变更为蒋大良。

申请人长沙市雨花区康和医院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同意你单位将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马宇变更为蒋大良。

机构变更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请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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