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有关基层政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指导和实施意见、草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制订社区发展规划、办法;承办雨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街道、居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指导街道、社区做好社区基础设施和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建设;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表彰。负责管理指导中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雨花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地名规划;负责雨花区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