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3    来源:区民政局字体大小: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雨花区民政局门户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雨花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雨花区政府院内,电话:0731-85880114   

一 、概 述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内容不断规范,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到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民政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政府(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1、充实工作力量2014年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要求,明确责任,任务到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任组长的雨花区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3人(兼职)分别负责日常的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及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开通了雨花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专栏。   

2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有关规定,确定了民政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等。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传达贯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3落实公开内容。通过互联网随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服务承诺、工作动态、便民信息。我局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统计、上报及其他日常工作,并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搜集、审核、公布和登记,坚决做到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我局2014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信息2条、机构信息3条、工作动态53条、统计数据1条、办事事项17条、其他信息26条。   

3、重点公开内容。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及总结;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二是关于低保、五保申报程序等信息以民政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展示;三是一些重要的民政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离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2015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不断改进:   

1、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民政信息是当前居民群众关注的重点,我局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准确的公开居民迫切需要了解的各项信息,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开通局长热线等,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2、加强队伍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政业务、法律法规、电脑运用、网络知识等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民政业务知识以及信息处理技术,在局机关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公开程序,并根据工作需要,配足配强政务公开的人员。将业务能力强、沟通能力强、法律意识强的同志安排在窗口。在与群众接触的第一时间为其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服务形象。   

3、完善监督机制。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政务公开的意见反馈和监督投诉电话办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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