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文旅体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20    来源:区文旅体局字体大小:

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概况

2020年度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检查1693余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18、行政处罚13、行政强制0、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行政检查1662次、行政裁决0、行政给付0、行政确认0、行政奖励0、其他行政执法行为0

本部门受理行政许可(不含行政许可初审)18、准予许可18、不予许可0、撤销0。其中,经过听证的0

本部门行政处罚立案13、结案13件,结案率100%。罚款金额4.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225万元。柔性执法13,移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0

本部门行政强制0,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款项0万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0万元。

实施行政检查1693余家次,涉及单位348家,个人36人。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0,败复议0。被起诉0,败诉0

2020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数据情况,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许可事项有“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此事项2020年我局受理2件,办结2件。无行政处罚等其他审核案件类型。

2020年我局执法设施设备情况如下:执法车辆1辆,执法记录仪4个,录音笔2个,蓝牙打印机1台,移动执法终端9台。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构改革,雨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已上收市局,移动执法终端为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统一配置,已随人员编制迁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改革到位后,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在无移动执法终端。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措及主要成效、经验做法。

一是建立了“三项制度”责任清单,明确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责任主体,成立了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法制科、各执法队参与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领导小组,按照《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制定了《雨花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雨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今年以来,立案调查13件,公示13件,做到了行政处罚全面公示。根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为执法人员配备了4台执法记录仪、9台移动执法终端,在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阶段实施全过程记录,适用一般程序以上处罚案件均由法制人员进行审核,并集体讨论,确保了上级要求的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2017年修订完善了《雨花区文体新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中全面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了处罚用同一把尺子的尺度衡量。多年来,我局未发生行政执法处罚方面诉讼、听证等。

三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修订了《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数据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组织随机抽查4次,并全面进行了公示。将经营秩序、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多个检查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减少了对执法对象的干扰

四是建立了定期学法考核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国文化市场技术与监管服务平台学法及文旅部 “抗击疫情岗位练兵”在线培训,确保全员参训、全员合格。组织全员参与市局组织的法规培训、派员参与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营业性演出以案试训,组织执法人员考核3次,全员合格。

    三、存在的问题困难

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构改革,职能权限及执法人员上收长沙市文旅广电局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我局将不再有执法处罚权限,日后的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我局将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执行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依法加强行政许可许可案卷的流程管理,做到不遗漏每一个环节,努力发现并改进不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构改革,职能权限及执法人员已编至长沙市文旅广电局,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待上级部门分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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