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概况
2020年度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检查1693余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18件、行政处罚13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行政检查1662次、行政裁决0次、行政给付0次、行政确认0次、行政奖励0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0次。
本部门受理行政许可(不含行政许可初审)18件、准予许可18件、不予许可0件、撤销0件。其中,经过听证的0件。
本部门行政处罚立案13件、结案13件,结案率100%。罚款金额4.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225万元。柔性执法13件,移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0件。
本部门行政强制0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款项0万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0万元。
实施行政检查1693余家次,涉及单位348家,个人36人。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0件,败复议0件。被起诉0件,败诉0件。
2020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数据情况,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许可事项有“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此事项2020年我局受理2件,办结2件。无行政处罚等其他审核案件类型。
2020年我局执法设施设备情况如下:执法车辆1辆,执法记录仪4个,录音笔2个,蓝牙打印机1台,移动执法终端9台。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构改革,雨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已上收市局,移动执法终端为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统一配置,已随人员编制迁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改革到位后,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在无移动执法终端。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措及主要成效、经验做法。
一是建立了“三项制度”责任清单,明确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责任主体,成立了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法制科、各执法队参与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领导小组,按照《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制定了《雨花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雨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今年以来,立案调查13件,公示13件,做到了行政处罚全面公示。根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为执法人员配备了4台执法记录仪、9台移动执法终端,在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阶段实施全过程记录,适用一般程序以上处罚案件均由法制人员进行审核,并集体讨论,确保了上级要求的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2017年修订完善了《雨花区文体新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中全面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了处罚用同一把尺子的尺度衡量。多年来,我局未发生行政执法处罚方面诉讼、听证等。
三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修订了《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数据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组织随机抽查4次,并全面进行了公示。将经营秩序、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多个检查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减少了对执法对象的干扰。
四是建立了定期学法考核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国文化市场技术与监管服务平台学法及文旅部 “抗击疫情岗位练兵”在线培训,确保全员参训、全员合格。组织全员参与市局组织的法规培训、派员参与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营业性演出以案试训,组织执法人员考核3次,全员合格。
三、存在的问题困难
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构改革,职能权限及执法人员上收长沙市文旅广电局(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我局将不再有执法处罚权限,日后的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我局将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执行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依法加强行政许可和许可案卷的流程管理,做到不遗漏每一个环节,努力发现并改进不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构改革,职能权限及执法人员已编至长沙市文旅广电局,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待上级部门分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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