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文体新发〔2018〕4号
各街道(镇)文化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为丰富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更好地逐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保护工作,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拟开展雨花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推荐、申报、评审、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四)在一定群体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报告:各街道(镇)文化站提出本街道(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街道(镇)人民政府和文化站的意见。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所在街道审核意见(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像资料、图片资料和文字说明等。
(四)项目申报书要用A4纸印制,一式5份,电子文档(Word格式)一份。
(五)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根据《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
(三)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四)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在项目评审中,将重点考察项目五年保护计划。
(五)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各种途径公布通知内容,广泛进行宣传。
(六)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申报录像片要在5-7分钟以内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3.申报书文本一律以A4纸印制并胶装,一式5份(原件);电子文本(Word格式)和申报片光盘各5份,且均须粘贴在申报材料封三的位置,并有详细的题签;
4.所有的申报材料一律装入3cm厚的蓝色档案盒中,并应有详细明确的题签,按相应的顺序排列。
四、其他
请各街道(镇)文化站按材料申报要求准备好本街道(镇)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相关详细资料(包括申报书、录像片和辅助材料等),于2018年4月30日以前报送至雨花区文体新局艺体科,由区文体新局艺体科组织专家评审团评审表决后,再由雨花区政府进行公示公布。
联系单位:雨花区文体新局艺体科
联 系 人:宁 菲
电 话:13272072943
电子邮箱:454144512@qq.com
地 址:雨花区政府大院内文化中心二楼A210
附件2: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制作要求.doc
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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