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总则

发布日期:2019-02-28    来源:区文体新局字体大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雨花区公共图书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促进发展的公益性作用,满足人民群众的阅读需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国家标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开放总则。

  第二条  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应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利用本馆设施设备和文献资源为读者提供免费的基本文化服务。

  第二章  职责与服务

  第三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公示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免费开放的空间设施名称及空间设施的平面示意图,为公众提供文献借阅、查询、阅读指导、参考咨询、各类培训、讲座、展览及网上知识信息导航等基本服务,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和设备开展数字文化服务。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开展多种形式、文明健康的读书活动。

  第四条  公共图书馆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公共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藏书区、借阅区、咨询服务区、公共活动与辅导服务区、业务区、行政办公区等应合理布局,以适应免费开放后读者增量和藏书增量需求。

  第五条  馆内应保持安静整洁。公共图书馆为无烟区,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公用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配备无障碍设施,通道保持畅通,以方便残障人士进出。

  第六条  图书馆应建立投诉渠道,听取读者意见,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图书馆应当妥善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八条  图书馆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规章制度设置应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内容科学、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各馆应配备醒目的名牌、服务分布图、安全疏散通道图;办证方法、借阅规则、免费项目、便民措施、开放时间等规章制度及各类服务信息应公示在显著位置。文字和标识使用规范。

  第四章  安全保卫

  第十条  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工作时段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  图书馆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公共安全应急预案,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湿、防有害生物等必备设施。

  第十二条  图书馆必须规范实施开馆、闭馆检查和清馆净场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

  第十三条  读者应当自觉遵守馆室相关规定,爱护文献资料、设施设备,合法使用文献信息;借阅文献资料的应如期归还。对破坏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料、设施设备,或扰乱公共图书馆正常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工作人员可以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第五章  免费开放须知

  第十四条  读者入馆无须出示证件,借书须办理借书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馆内请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可进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宠物等入内。个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第十五条  综合借阅室免费开放须知

  1.免费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2:00;13:00-21:00(夏季9:00-12:00;13:30-21:00)。

  2.本室可供读者免费借阅的图书是近年出版的各类图书。

  3.综合借阅室可免费办理借书证,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缴纳押金100元(退卡退款)。

  4.出示借书证方可借书。代他人借书者须提供被代借人的借书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办理。每次限借1-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30天内可致电续借一次(电话号码:85880672),续借期限为30天,每本书只能续借1次,逾期不再续借。读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书籍送还图书馆。

  第十六条  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须知

  1.免费开放时间:周二至周六9:00-12:00;13:00-17:00(夏季9:00-12:00;13:30-17:30)。

  2.电子阅览室可供查阅项目:文化信息共享资源、互联网信息资料、盲人有声读物、电子文献资料。

  3.读者凭本人身份证登记上机,未成年人上网须家长陪同或同意,未成年人连续上网每天不能超过1小时。

  4.严禁登录惊悚、恐怖游戏网站。严禁浏览、下载、发布不健康内容。不得擅自删除、改动本室电脑所配软件及系统配置和口令;不得随意摆弄电脑器件和开关空调。遇到机器故障,应立即告知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少儿阅览室免费开放须知

  1.少儿阅览室免费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2:00;13:00-21:00(夏季9:00-12:00;13:30-21:00)。

  2.如需外借,读者可自行选定后到综合借阅室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3.六岁以下儿童进入少儿阅览室须家长陪同,少儿阅览期间碰到困难,请找工作人员帮助。

  第十八条  报刊阅览室免费开放须知

  1.免费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2:00;13:00-21:00(夏季9:00-12:00;13:30-21:00)。

  2.本室所有报刊实行开架阅读。每次限取一册,阅读后放回原处,报刊一律不外借。

  第十九条  多媒体播放室免费开放须知

  1.免费开放时间及内容:详见视频播放公示栏公示。

  2.放映过程中请保持安静,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应调至静音状态。

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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