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 | 都是住院为什么医保报销不一样?

发布日期:2023-03-31    来源: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字体大小:

3月的一天,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接待了一位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胡某(有家属陪同),根据其反映,同在某省部属医院胸外科住院的病友唐某某,除了医院联网结算报销正常的医疗费之外,还可以回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二次报销,都是住院为什么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不一样?听到这个情况,窗口工作人员也感到疑惑,因为省本级参保患者的医疗费都是直接联网结算报销,不需要回经办机构进行二次报销。带着这个疑问,工作人员立即对两人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查询和全面了解。

一、基本情况

胡某: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退休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至3月2日,在某省部属医院胸外科住院治疗,出院疾病诊断为左肺下叶恶性肿瘤,住院医疗总费用36497.33元,医保报销22199.30元,个人自付14298.03元(其中起付线1600元、医保目录外自费6903.70元、医保目录内自付5794.33元),实际报销比例22199.30÷36497.33=60.8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22199.30÷(36497.33-6903.70)=75.01%。

唐某某:湘西州某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属于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特殊人员,于2022年6月5日至13日,在某省部属医院胸外科住院治疗,出院疾病诊断为左肺上叶恶性肿瘤,住院医疗总费用31795.18元,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报销12184.03元,个人自付19611.15元(其中起付线2200元、医保目录外自费5246.09元、医保目录内自付12165.06元)。回县里医保中心通过大病保险报销6412.29元,享受医疗救助报销4936.94元。各项基金合计报销23533.26元,个人实际自付8261.92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了23533.26÷31795.18=74.0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23533.26÷(31795.18-5246.09)=88.64%。

参保患者住院报销基本情况对比表


项目 胡某 唐某某
一、个人情况

1、参保险种 职工医保(省本级) 居民医保(湘西州)
2、人员类型 退休人员 医疗救助特殊人员
3、疾病诊断 左肺下叶恶性肿瘤 左肺上叶恶性肿瘤
4、就诊医院 某省部属医院
5、住院时间 2023.02.21-03.02 2022.06.05-06.13
二、住院医疗总费用 36497.33 31795.18
1、统筹基金支付 22199.30 12184.03
2、个人自付合计 14298.03 19611.15
(1)医保目录外自费 6903.70 5246.09
(2)起付线 1600 2200(2022年政策)
(3)部分政策自付 2477.19 2196.30
(4)比例自付 3317.14 9968.76
三、大病保险支付 0 6412.29
四、医疗救助支付 0 4936.94
五、最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75.01% 88.64%


二、报销金额计算过程

胡某:住院医疗总费用36497.33元,医保目录外自费6903.7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1600元,部分政策自付2477.19元。

可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计算的医疗费=住院医疗总费用-医保目录外自费-起付线-部分政策自付=36497.33-6903.70-1600-2477.19=25516.44元。

统筹基金支付=可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计算的医疗费x报销比例=25516.44×87%=22199.30元。比例自付费用=25516.44×(1-87%)=3317.14元。

大病保险支付=[(住院医疗总费用-医保目录外自费-统筹基金支付)-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于(36497.33-6903.70-22199.30)=7394.33元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故大病保险支付为0元。(注:2023年全省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6000元)。

胡某总计报销22199.30元(均为统筹基金支付)。

唐某某:住院医疗总费用31795.18元,医保目录外自费5246.09元,省部属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2200元(2022年政策),部分政策自付2196.30元。

可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计算的医疗费=住院医疗总费用-医保目录外自费-起付线-部分政策自付=31795.18-5246.09-2200-2196.30=22152.79元。

统筹基金支付=可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计算的医疗费×报销比例=22152.79×55%=12184.03元。比例自付费用=22152.79×(1-55%)=9968.76元。

大病保险支付=[(住院医疗总费用-医保目录外自费-统筹基金支付)-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31795.18-5246.09-12184.03)-9000/2]×65%=6412.29元。(注:2022年湘西州大病保险起付线为9000元,医疗救助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为4500元)。

医疗救助支付=[(住院医疗总费用-医保目录外自费-统筹基金支付-大病保险支付)-医疗救助起付线]×报销比例=[(31795.18-5246.09-12184.03-6412.29)-900]×70%=4936.94元。

唐某某总计报销23533.26元(含大病保险支付和医疗救助支付)。

三、对比分析

通过对比两人基本情况,能够非常清楚地发现两人的医保报销存在差别的原因所在。首先,参保险种不同,胡某为职工医保,唐某某为城乡居民医保;其次,人员类型不同,胡某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唐某某为享受医疗救助特殊人员;再次,住院医保类型不同,胡某为本地就医,唐某某为异地就医;最后,医保报销比例不同。胡某本次住院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75.01%,而唐某某出院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45.89%。但唐某某符合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条件,即所谓的“二次报销”:大病保险支付6412.29元、医疗救助支付4936.94元,最终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了88.64%,高出胡某13.63个百分点。

胡某和家属看到两人具体报销情况之后,终于明白了由于唐某某属于医疗救助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要比普通参保人员减少一半,另外还能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所以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会比自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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