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医师执业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发布日期:2020-11-25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字体大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1998]第5号)第十三、十四条,《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健委令[1998]第5号)第十二条,《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十二条,医师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二、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需提交:1、原持证人遗失补领证书的申请书;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需加盖单位意见及公章);3、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请刊登在本市公开发行主要报纸上);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5、近期二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二张;6、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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