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8    来源:区征地服务中心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负责编制征地安置工作年度计划,按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三)牵头组织集体土地各项目拆迁调度会;对项目实施拆迁中的特殊情况进行研究把关;根据政策要求,牵头组织征地补偿安置争议问题的处理。

(四)及时认真做好不可预计费审批发放工作;做好各项目发放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准确完成项目拆迁人员结算,做好不可预计费和工作经费的结算。

(五)保障住房用地及社保融资用地指标申报办理。

(六)统筹保障住房建设的规划选址定点、初步建设方案工作;牵头组织对被征地农民保障住房申购资格的审核工作。

(七)全面完成相关村级“两安”用地核算及收回工作。

(八)按照项目拆迁情况,及时下达社保纳入人员指标。

(九)负责对村级“两安”用地合作开发审查把关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区征地服务中心于2008年8月成立,根据区编办相关文件精神,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内设综合科、征拆科、安置科三个科室。核定人员编制数13个,实有11名,人才引进1名,雇员8名,纳入财政综合预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381.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39.42万元,增长9.24%。主要是因为2021年征拆项目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9,3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81.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9,3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77万元,占2.22%;项目支出18,951.74万元,占97.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381.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39.42万元,增长9.24%。主要是因为2021年征拆项目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9.42万元,增长9.24%。主要是因为2021年征拆项目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8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9万元,占0.07%;城乡社区支出19,367.02万元,占99.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8.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3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9.7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缴纳基础调整。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39.15万元,支出决算为41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经费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及丧葬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26.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征地收入上缴财政后再返还计入本年财政拨款,所以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的差异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公用经费4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5%,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相关活动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5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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