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08-27    来源:区征地服务中心字体大小:

2019年度

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负责编制征地安置工作年度计划,按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三)牵头组织集体土地各项目拆迁调度会;对项目实施拆迁中的特殊情况进行研究把关;根据政策要求,牵头组织征地补偿安置争议问题的处理。

(四)及时认真做好不可预计费审批发放工作;做好各项目发放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准确完成项目拆迁人员结算,做好不可预计费和工作经费的结算。

(五)保障住房用地及社保融资用地指标申报办理。

(六)统筹保障住房建设的规划选址定点、初步建设方案工作;牵头组织对被征地农民保障住房申购资格的审核工作。

(七)全面完成相关村级“两安”用地核算及收回工作。

(八)按照项目拆迁情况,及时下达社保纳入人员指标。

(九)负责对村级“两安”用地合作开发审查把关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于2008年8月成立,根据区委编办相关文件精神,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内设综合科、征拆科、安置科三个科室。核定人员编制数13个,实有9名,人才引进1名,雇员6名,有公务用车3台,纳入财政综合预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雨花区征地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区征地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128.10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7222.53万元,减少39.36%,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拆迁项目减少专项资金减少。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保障住房资格审核、拆迁安置分房、拆迁管理、拆迁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128.10万元,比上年减少722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28.1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128.10万元,比上年减少72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88万元,占3.03%;项目支出10791.22万元,占96.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表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28.1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7222.53万元, 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拆迁项目减少专项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7222.53万元, 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拆迁项目减少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5)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28.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22.53万元,减少39.36%,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拆迁项目减少专项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28.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1万元,占0.14%;城乡社区(类)支出11112.39万元,占99.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3.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2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4.5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4.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增长。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9.97万元,支出决算为32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工资社保调整经费增加。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拆迁项目专项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6)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88万元,比上年增加2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2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7)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8)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24.03%,比上年减少2.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26.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与上年相比减少2.15万元,减少55.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3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万元,主要是公车加油、公车维护、保养、保险等费用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无项目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28.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0万元。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66万元,降低22.20%。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培训费开支;差旅费开支1.04万元,用于参加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赴宁乡学习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培训会,人数11人;用于参加长沙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组织的赴济南、德州、青岛、南京学习考察活动,人数1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小轿车,专门用于雨花区集体土地上征地项目相关工作推进的需要;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雨花区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征地服务中心2019).doc2019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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