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09-28    来源:区园林中心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

(二)对公共道路绿化、公园、社区公园及其设施进行维护(维修)。

(三)负责城区公园、绿地建设。

(四)指导辖区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工作,负责辖区绿地的核查、统计、新增绿地的申报。

(五)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组织辖区全民义务植树。

(六)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树木移植、修枝、砍伐、绿地占用手续的查勘工作及绿化工程的设计审查、移交、验收的技术性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党政综合管理办公室、维护管理办公室、物资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办公室、财务室、绿委办公室,下设北、中、南、东4个维护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291.4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8.82万元,增长9.79%。主要是因为2021年区财政加大了绿化维护项目经费的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61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4.8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29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1.4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91.4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8.82万元,增长9.79%。主要是因为2021年区财政加大了绿化维护项目经费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9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81.04万元,增长20.51%。主要是因为2021年区财政加大了绿化维护项目经费的投入及使用了上年度项目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91.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1万元,占0.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3万元,占1.01%;城乡社区支出9,118.11万元,占98.13%;农林水支出1.75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39.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9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4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度结余资金77.81万元,结余资金未纳入2021年年初财政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招录了专业技术人员1人及政策安置了转业士官2人,区财政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招录了专业技术人员1人及政策安置了转业士官2人,区财政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0万元,支出决算为6,98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三大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工程款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2、2021年区财政加大了绿化维护项目经费的投入及使用了上年度项目结余资金。3、2021年维护人员工资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3,309.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3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维护人员工资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度结余资金1.03万元,结余资金未纳入2021年年初财政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了相关维护经费1.7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9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3.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3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6%,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活动内容。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6.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共有车辆92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维护作业的各类工程车和水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31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5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专用材料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支出专用材料费,2021年对辖区700多万平方米公共绿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支出未超出绩效目标成本;二是通过采购专用材料、维护工具等保障物资,顺利完成了2021年对辖区700多万平方米公共绿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三是绿化维护工作保障率达到100%,提升了辖区内园林绿化品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打造秀美宜居的人居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中心和各维护所场地受限,对采购的专用材料等物资保管难度较大,存在监管盲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物资仓库的修缮和专用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物资及仓管安全。

业务车辆费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支出业务车辆费用,2021年对92台(水车、工程其他车辆)车辆维护支出未超出绩效目标成本;二是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保障维护作业工作正常开展,2021年完成了92台(水车、工程其他车辆)车辆维护;三是通过对车辆的维护使得车辆的寿命大于10年,车辆的出勤率达到95%以上并且车辆碳排放指标在标准一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大多数工程车辆老旧,机件损耗严重,修理费用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有计划对老旧车辆进行报废更新,确保绿化维护工作有效运转。

农药化肥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10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支出农药化肥费,2021年对辖区700多万平方米公共绿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支出未超出绩效目标成本;二是通过病虫害防治,积极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病虫害的暴发和蔓延,保证了辖区公共绿化亮化生长状态,确保辖区公共绿化品质逐步提升,打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三是2021年完成了对辖区700多万平方米公共绿地的维护管理;四是绿化维护工作保障率达到100%,提升了辖区内园林绿化品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打造秀美宜居的人居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中心和各维护所办公场地紧张,单位物资仓库条件简陋,农药化肥的保管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物资仓库的修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好农药化肥的质量关口。

苗木花卉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0.86万元,执行数为509.76万元,完成预算的64.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支出苗木经费,2021年对辖区700多万平方米公共绿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支出未超出绩效目标成本;二是苗木品质合格率达到90%,辖区公共绿化无死株死苗、黄土裸露,达到年度绿化维护工作先进单位,通过补栽补种苗木,顺利完成了2021年对辖区700多万平方米公共绿地绿化的维护管理工作;三是通过补栽补种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区绿化完好率达到80%,改善空气质量和减轻雾霾,使得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8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今年长时间干旱,部分苗木缺水死亡。二是园林绿化设施偶有被游客及行人损坏的情况发生,随意砍伐行道树、破坏园林景观设施、攀折花草树枝、践踏绿地草坪的现象偶有出现,且毁绿成本低,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抗旱保苗力度,提高苗木成活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园林绿化保护工作的标语宣传等,使爱护绿化、人人有责的理 念深入人心,增强群众的参与程度,真正形成园林绿化养护效果持续改善的长效机制。

其他维护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4万元,执行数为187.3万元,完成预算的91.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支出其他维护项目资金,2021年在园林垃圾处理、公园广场水电、园林机械设备维修等其他维护费用专项资金支出未超出绩效目标成本;二是园林垃圾分类全年共计处置园林垃圾7858吨;按时缴纳公园广场年度水电费,确保了公园广场水电畅通良好;及时为一线员工发放节日慰问福利;保障其他绿化维护相关工作正常运转;三是2021年圆满完成了突击性检查和上级交给的重大工作安排等任务;园林垃圾分类处理到位;公园广场水电畅通、园林机械设备保持良好;一线员工福利保障到位;保障其他绿化维护相关工作正常运转;四是2021年我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区绿化完好率达到90%,改善空气质量和减轻雾霾,使得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8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园林垃圾分类处理场地受限,难度较大;二是园林机械设备损耗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园林垃圾处理力度,创新处理方式,合理有效处置各类园林垃圾。二是加强对园林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明确专人专用,提高园林机械设备完好率,保障绿化维护工作的正常运转。

临聘及维护人员工资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12.5万元,执行数为157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严格按照预算金额支出维护聘用人员工资,一线维护人员控制在280人定额标准内;二一线维护人员出勤率在95%以上;三是确保一线维护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及时率100%;四是确保维护作业工作正常运转,保证辖区公共绿化品质逐步提升,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是一线临聘维护人员人手不足。受经费的限制,目前我中心一线临聘维护人员共有261人,其他兄弟区县维护面积比我区小,但一线维护人员达到了400-500人不等,人手严重不足的现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辖区内网格划分,提高维护及改造效率;二是及时向区政府进行申请,加强对我中心人员力量的投入,增加一线路段维护人员聘用,确保绿化维护工作正常运转。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附件2:项目支出资金自评报告(业务车辆费用) .doc附件3:项目支出资金自评报告(专用材料费).doc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