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8    来源: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字体大小:

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及省、市、区有关规定,代表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2、促进所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等职责。

3、指导推进所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所管理企业的章程,研究拟订所管理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动区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管理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

4、根据权限和法定程序,负责对所管理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和奖惩,提出任免建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任命的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标准。建立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人民政府向所管理企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董事,并负责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体制机制。

6、向所管理企业任免或建议任免财务总监,定期审核所管理企业的账务、经营情况。

7、负责制(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所管理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工作。

8、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物业等国有资产运营,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行使业主权利。

9、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接受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所管理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区人民政府规定须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5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评价考核科、产权管理科、党群人事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1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6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0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职能的改变。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6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国企党建、人才教育培训费、国企发展咨询顾问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66.5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31.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4.6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62万元,主要用于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注入评估及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区属国有企业三年任期审计、工资总额管理专项审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5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66.59万元,基本支出431.9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34.6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309001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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