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7    来源: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及省、市、区有关规定,代表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2.促进所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等职责。

3.指导推进所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所管理企业的章程,研究拟订所管理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动区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管理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

4.根据权限和法定程序,负责对所管理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和奖惩,提出任免建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任命的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标准。建立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人民政府向所管理企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董事,并负责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体制机制。

6.向所管理企业任免或建议任免财务总监,定期审核所管理企业的账务、经营情况。

7.负责制(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所管理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工作。

8.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物业等国有资产运营,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行使业主权利。

9.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接受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所管理企业的合并、分立、 解散、申请破产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区人民政府规定须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评价考核科、产权管理科、党群人事科。现有在职事业编制11人,在职政府雇员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33.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62.97万元,减少5.26%,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和工作职能转变。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物业管理费和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6.78万元,比上年减少6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7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6.78万元,比上年减少6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46万元,占59.73%;项目支出389.32万元,占40.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表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3.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62.97万元,减少5.26%,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物业管理和经营的职能剥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5)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79万元,减少6.56%,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和工作职能转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6.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0.18万元,占97.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占2.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4.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28.47万元,支出决算为55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及职能转变。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29万元,支出决算为38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及职能转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6)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46万元,比上年增加4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9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7)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8)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支出主要是对雨花大厦和圭塘河一期进行管理。其中:雨花大厦方面,已于2019年7月1日由我中心移交至雨花城投集团公司,在移交之后雨花大厦的物业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等均未产生并支付相关费用。在我中心管理期间,雨花大厦的物业管理规范有序,确保租金、水电费收缴及物业维修等工作及时。圭塘河一期方面,切实做好了公园的日常维护,确保了正常运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办公场地变更,新增办公设备等采购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8万元。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3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雨花区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19年部门决算表.xls长沙市雨花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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