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牵头组织查处违法案件,配合查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打击有关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重要商品市场等经营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协助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典以及国家、省、市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3)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参与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7)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8)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

(20)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

(21)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和市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实施全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规范区域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2)负责拟订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2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三定方案,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7个,下设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116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38名,派出机构行政编制7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人员只出不进。本局加挂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事业编制59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1名,稽查事业编制8名)。实际在职人员204人,退休人员77人,遗属人员1人。

1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和市场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服务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

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高桥所、东塘所、砂子塘所、雨花亭所、左家塘所、侯家塘所、井湾子所、圭塘所、洞井所、黎托所、跳马所、同升所、东山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执法单位,属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为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26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49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食安创建、2019-2020村(社区)食安协管员、知识产权专利补助、2020年人民满意市场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9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91.1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1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8.90万元,占73.87%;项目支出2641.58万元,占26.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6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49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食安创建、2019-2020村(社区)食安协管员、知识产权专利补助、2020年人民满意市场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1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8.66万元,增长10.72%,主要是因为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上年度检验检测、透明厨房、惠民食品安全责任险、打击传销、人民满意市场等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1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58.50万元,占96.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39万元,占2.80%;卫生健康(类)支出68.59万元,占0.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46.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1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相关项目为大预算项目,未包含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775.78万元之中。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相关项目为大预算项目,未包含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775.78万元之中。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972.56万元,支出决算为718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公积金调标导致支出增长。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706.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不含上级资金,决算时包含归属于市场主体管理(项)的上级资金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罚没物资处置有时限规定,即《行政处罚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起诉。未满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案件理论上仍有因诉讼被撤销的可能性,其作为诉讼的关键证据材料不适宜直接销毁。因此,下半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罚没物资处置的,流程尚未完成,行政执法处置费用待支付。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质量基础(项)均为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相关项目支出,来源为上级经费,未包含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775.78万元之中。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6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质量基础(项)均为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相关项目支出,来源为上级经费,未包含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775.78万元之中。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零售业关停近半年,人员流动受限,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次数呈下降趋势,导致该项目奖励资金执行进度未达到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经费来源为上级资金及上年结转资金,未包含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775.78万元之中。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6.51万元,支出决算为28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年审后缴费基数上升,对人员经费予以追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惠民食品安全责任险为上年未执行完的项目,经费来源为上年结转资金,未包含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775.78万元之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68.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3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35.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98万元,支出决算为44.10万元,完成预算的42.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数量。与上年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42.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与来访人员级别相对应。上年度接待3批次44人,本年度接待3批次54人,其中国家级1批次22人、省部级1批次12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0.98万元,支出决算为43.56万元,完成预算的43.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3.64万元,增长9.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护费用增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1.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56万元,占98.7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54人次,主要是国家市监监管总局副司长来长调研、株洲市天元区副区长来长调研考察农贸市场、第六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对口接待福建省团参会代表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6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年检、保险、维修及燃料委员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72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2.28万元,用于开展计量工作业务培训0.10万元,人数48人,活动计划及内容为集贸市场计量业务培训,经费预算0.10万元;开展“雨花时代先声”宣讲0.30万元,人数64人,活动计划及内容为全国两会精神宣讲,经费预算0.30万元;参加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1.50万元,人数15人,活动计划及内容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经费预算1.50万元;开展特设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培训0.10万元,人数116人,活动计划及内容为学习《电梯使用中的安全管理》《曳引式电梯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办法,经费预算0.10万元;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培训0.20万元,人数12人,活动计划及内容为学习市场监管对车检所的管理、国标GB38900-2020、GB7258-2017培训,经费预算0.20万元;参加电子取证培训0.08万元,人数1人,活动计划及内容为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专题培训,经费预算0.08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7.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其中,有检验检测经费、食安创建、社区(村)食安协管员工作补贴、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专利补助等项目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10.4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984.56万元。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均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雨花区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2020年决算数据表.xls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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