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8    来源:区司法局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登记、监督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

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长沙市司法局进行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区属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6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89.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2023年部门、街镇、社区法律顾问项目取消。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69.2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38.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89.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2023年部门、街镇、社区法律顾问项目取消。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69.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860.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08.3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8.34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政府法律顾问、法治政府建设、普法经费,行政复议,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4.4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7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0%,主要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雨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6人,内容为总结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对2023年工作进行部署,组织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拟召开2023年全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70人,内容为部署2023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拟召开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100人,会议内容为组织全区法律援助律师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雨花区行政执法培训,900人,内容为落实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拟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0人,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拟召开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45人,内容为对每个行政村三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7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5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69.28万元,基本支出1,860.94万元,单位项目支出308.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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