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区司法局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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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登记、监督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区属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雨花区司法局是正科级单位,设有7个科室: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法制科;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雨花区司法局下辖13个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司法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8,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现有在职在编干部38人(实行公务员管理人数35人,事业编制管理人数3人)、雇员63人(50人为区政府雇员,13人为劳务派遣人员),退休干部14人,合计115人。公务车3辆。

(二)决算单位构成。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355.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6.8万元,减少8.8%,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3.0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02万元,占76.51%;项目支出520.61万元,占23.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5.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6.8万元,减少8.8%,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9.32万元,减少7.5%,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6.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144.63万元,占96.75;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占3.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1.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1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88.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2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65万元,支出决算为52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调解案件增长,项目经费增加。

3、社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位老干部退休,补缴单位职业年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9.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3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91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8.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预算与决算基本一致,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区县司法局之间的学习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21.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出车率下降,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3.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出车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6.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9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0人次,主要是常德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考察梅洁发生的接待支出560元。长沙县司法局来雨花区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720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主要是公务车保险费、洗车费、修理费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56 万元,降低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4万元,用于召开2020年度雨花区社会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人数40人,内容为关于2020年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开支培训费0.44万元,用于开展全省司法所长示范培训,人数66人,内容为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13%。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本单位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推进了法治雨花、平安雨花建设。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通过率100%;全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5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1件;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累计有律师值班坐班4384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888人次,开展法律体检165次,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128次,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活动522场次。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全部管控到位,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2020年,雨花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井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司法部发文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侯家塘司法所所长杨柳被推选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雨花区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附件 2020年部门决算表.xls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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