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区司法局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分性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九、预算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登记、监督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

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区属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雨花区司法局是正科级单位,共有7个科室(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法制科)、13个司法所,现有在职在编干部41人,(实行公务员管理人数38人,事业编制管理3人),雇员63人(50人为区政府雇员,13人为劳务派遣人员),退休干部14人,合计118人。小车3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司法局本单位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雨花区司法局没有涉及机构改革的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社区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劳务派遣、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258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370.08万元,主要是因为全区区直部门聘请法律顾问费用统一由司法局统筹所带来的收入增加。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81.6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581.67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370.08万元,主要是因为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经费增加。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1.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793.6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8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社区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劳务派遣、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等专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雨花区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6.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1万元,下降1.59%,主要是缩减了日常行政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3、部门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雨花区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48.22万元。车辆共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雨花区司法局整体支出2581.6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涉及项目支出788万元,其中:政府法律顾问300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50万元;司法所驻派出所调解员经费91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20万元;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83万元;行政复议2万元;行政执法培训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4万元;普法经费13万元;安置帮教工作及基地经费5万元;律师调解工作经费5万元;维权工作室经费5万元;涉法涉诉经费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雨花区预算公开表_(008)雨花区司法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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