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06    来源:区民宗局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行使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职能。

2.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现状及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3.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负责民族的有关统计工作;负责民族成份的识别、民族成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

4.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清真“三食”的生产经营。

5.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6.承担推动宗教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7.负责骨干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组织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承担向人大、政协推荐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

8.负责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和服务。

9.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监督街道(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0个。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2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7.30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助力长沙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2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7.30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助力长沙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7.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7.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0.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长沙市雨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29.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2.83万元,下降8.84%。主要是物业管理费列入工资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长沙市雨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0万元,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人数8人,内容为党建相关内容授课等;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2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7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2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2024部门预算表

长沙市雨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_雨花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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