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金融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区金融事务中心字体大小:

雨花区金融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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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分性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九、预算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和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

2、参与全区融资工作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负责联系及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3、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内金融风险,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指导、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金融安全区。

4、协助管理、协调区域金融机构;协助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风险防控工作。

5、负责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推荐申报及政策扶植等工作。

6、落实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金融事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和综合室(区打非办)2个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金融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区金融事务中心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金融事务中心原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事业单位长沙市雨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经2019年3月雨花区政府机构改革后调整为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非法集资案件司法鉴定及审计、金融产业发展工作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4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79.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承办长沙金融服务节项目经费。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4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8.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79.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承办长沙金融服务节项目经费。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2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8.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非法集资案件司法鉴定及审计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鉴定审计、电子数据提取等方面;金融产业发展工作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企业上市,优化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小贷、担保和典当公司等方面;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打非先进奖励等各项日常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92万元,上涨48.32%,主要是由于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金融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5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1.82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26万元)。车辆共有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区金融事务中心整体支出342.1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非法集资案件司法鉴定及审计项目1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雨花区金融事务中心

2021年1月18日


雨花区预算公开表_雨花区金融事务中心(2021011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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