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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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分性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九、预算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服务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

2、负责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含消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建筑节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和使用登记、竣工验收备案(含消防)、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备案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工作;负责全区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存在隐患的既有建、构筑物进行安全指导和技术咨询、房屋安全鉴定以及护坡、挡土墙、深基坑应急处险的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辖区内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房屋装饰装修监管工作;

5、协助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辖区内商品房屋租赁备案工作;

6、负责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属地街道(镇)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7、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一次性表决、应急维修、三万元以下一般维修的使用监督、审查,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政策性咨询和指导;

8、负责区属建筑业行业的资质动态管理,指导区属建筑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建筑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9、负责城区排水管理;

10、负责授权范围内供水设施建设监管;

11、负责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组织指挥、方案拟订和计划实施;负责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建群众防空(人民防空专业队)组织体系,组织人民防空应急救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宣传教育及相应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组织辖区内人民防空指挥所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人防工程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直管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对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指挥通信设施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并指导警报管理单位开展工作。

12、负责区内混凝土搅拌场站日常管理;

13、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分配、资格审查和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14、负责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资料的审核;负责全区定向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登记审核;负责雨花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雨花区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的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二级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四个,分别为: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城乡建筑执法监察大队、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我局共有内设科室7个,分别是综合科、行政审批科、行业监管科、工程技术和设计管理科(加挂建筑节能办公室)、水务科、工程和人防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

我局2020年核定的人员编制为58人,其中行政编22名,事业编39人。2020年12月底我局实际在职人员63人(含人才引进2人),雇员16人,退休人员53人。公务车辆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雨发〔2019〕2号《关于长沙市雨花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根据雨编委发〔2019〕1号《关于长沙市雨花区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将区住房保障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改为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建筑行业监管与执法、人民防空、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费、雨花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专项政府补贴、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物业专职社工人员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40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46.3万元,主要是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人均公用经费增加。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400.79万元,其中,国防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85.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46.29万元,主要是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人均公用经费增加。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0.7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432.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26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6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建筑行业监管与执法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建安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培训,印发物业管理、户表改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农民工工资、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等相关的宣传手册、板报,租用物业维修基金专线光纤,购买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人民防空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宣传教育、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防通信设施购置、人防组织指挥、防空演练等方面;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培训、资格审批、公租房小区的管理及设施维修维护等方面;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等方面;雨花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专项政府补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专项政府补贴等方面;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雨花区职工住房补贴等方面;物业专职社工人员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3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物业专职社工人员工资、奖励等方面。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万元,上升5%,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了公务接待开支。

3、部门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26.62万元。车辆共有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3400.7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915万元,其中:雨花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专项政府补贴300万元;物业专职社工人员经费335万元;雨花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160万元;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1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8日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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