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征收办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8    来源:区征收办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实施雨花区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负责对符合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征收项目资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并公告。

4、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告。

5、参与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论证。

6、发布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

7、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协议应载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8、负责对未达成协议征收户分户补偿方案的公告并送达。

9、负责征收房屋的拆除监管和补偿合同的备案审核。

10、负责组织全区征收补偿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11、指导、协调和服务各街道、社区的征收补偿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付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16人。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征收科、补偿科和拆除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3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8.72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津补贴标准后,绩效奖执行标准普遍降低。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38.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3.3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8.72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津补贴标准后,绩效奖执行标准普遍降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38.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38.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长沙市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9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38.23万元,基本支出538.2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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