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18    来源:区城管执法大队字体大小:

2022年度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14〕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6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

(二)按照司法部、省人民政府批复,相对集中行使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不含园林公园)、环境保护、工商、公安交通、市政道路、户外广告、国土等9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牵头组织跨街道(园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管辖权有争议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定管辖主体。

(五)负责人员业务培训指导、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基地建设、法制监督、纪检监察、督查考核、执法装备等方面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雨编发【2014】7号《关于成建制承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所属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通知》精神,核定事业编制234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制科、政工科、督查科,下设20个执法中队;特勤队员、协管员327名;共有各类执法车辆31台,两轮电动车12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39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6.09万元,减少7.9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39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6.0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39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7.77万元,占77.03%;项目支出1928.27万元,占22.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9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6.09万元,减少7.9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9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6.09万元,减少7.9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9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01万元,占5.24%;城乡社区支出7956.02万元,占94.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31.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9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93.34万元,支出决算为29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46.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7105.36万元,支出决算为60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度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2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还有本年度项目专项经费未支付。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为市下拨企业军转干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7.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9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676.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7.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8万元,完成预算的94.5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度都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度都无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65.4万元,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65.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文件规定流程报废超年限的执法车辆,并购置了新执法车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31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2.07万元,支出决算为83.88万元,完成预算的91.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开支,节约用车成本,与上年相比增加4.62万元,增长5.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使用频次增加,部分车辆老化严重,车辆油修费增加,费用支出均在预算规定标准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9.28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没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5.4万元,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新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8万元,主要是单位31台执法车辆油修费及保险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3.6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及文件规定标准内增加了下拨驻街执法中队运行经费,以确保驻街执法中队日常工作的运转。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单位工作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单位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35.82万元,用于开展单位全体执法干部及执法辅助人员综合素质培训,人数535人,内容为进一步塑造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分期分批开展思想道德、政治素养、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培训;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54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92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了解2022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通过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预算执行中绩效管理的作用,做到理论与实际统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相关科室缺少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认识,在对绩效目标的设定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明确标准,导致部分目标设置量化不细,今后工作中应加强相关参与人员的学习和沟通,制定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增强绩效管理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并根据绩效管理的实践不断更新、完善。

在今年的财务工作中,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执行财务管理规范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控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本着厉行节约,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坚持做到多请示、多汇报、不该购的不购,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科学调度,合理调剂,以最小的支出,取得最佳的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09月18日


雨花区2022年度城执队部门整体自评.docx2022年度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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