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1-22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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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雨花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分性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九、预算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六)拟订由区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由区级负责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八)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部门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综合材料撰写、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综合调研、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人事工作。拟定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资金,建立医疗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管理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局系统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承担本单位执法资质管理和法律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医药监管科。组织实施全区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区级协议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区级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组织区级协议医疗机构、医药机构的评审工作。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组织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组织实施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组织慢性病、特殊药品待遇和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条件认定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区医疗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制定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规范举报处理流程,受理违反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案件,制定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医疗保障资金的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

(三)待遇保障科。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承担全区健康扶贫工作中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负责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综合材料撰写、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综合调研、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人事工作。拟定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资金,建立医疗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管理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局系统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承担本单位执法资质管理和法律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医药监管科。组织实施全区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区级协议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区级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组织区级协议医疗机构、医药机构的评审工作。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组织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组织实施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组织慢性病、特殊药品待遇和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条件认定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区医疗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制定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规范举报处理流程,受理违反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案件,制定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医疗保障资金的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

(三)待遇保障科。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承担全区健康扶贫工作中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负责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的管理、协调工作。

2019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人数为12人、政府雇员5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雨花区医保局为一级本级预算单位。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3月挂牌成立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劳务派遣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6.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56.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9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邮电费、劳务费、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2万元,其中医疗保障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各项政策宣传;参保人员异就医政策业务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等。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辖区内协议医药机构政策业务培训等;劳务派遣人员费用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的劳务派遣服务的费用;医疗保障举报奖励金5万元,主要用于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6.44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 年,本部门整体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56.8万元 ;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2万元,纳入财政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公共预算366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4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无三公预算经费。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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