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8    来源:区委政法委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负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及时收集、掌握和综合全区维稳工作情况,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组织协调综治工作,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调查掌握综治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制定全区开展综治工作的重大措施。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科室9个(含1个副科单位)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科、扫黑除恶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维稳协调指导科、政治安全科和区法制教育中心(区法学会办公室)。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5人,实有人数3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0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2.7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0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2.7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04.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66.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38.7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38.76万元,主要用于维稳、综治、执法监督、政法队伍建设等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2.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3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11%,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政法相关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政法相关工作;培训费预算0.8万元,拟召开政法队伍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政法业务;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8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7.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04.93万元,基本支出966.1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738.7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08001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108001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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