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雨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2    来源:区政府办字体大小:

雨花经开区,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各街道办事处(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雨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雨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雨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体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工作基础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的应急预案体系,截至2015年10月,我区共编制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26个。  

2.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我区成立了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全区部分工作部门单位、村(社区)、学校、企业组建了应急管理机构,落实了专人负责,初步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同时,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公共卫生、公安消防等专项应急管理机构得到明显加强。  

3.应急队伍不断加强。全区各街道(镇)、区直相关部门单位成立了17个应急小分队,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卫生、消防等领域应急救援力量不断增强。  

4.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全区用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投入经费不断增加,应急物资拨付、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储备制度初步形成。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初具规模,公安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得到提高,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得到加强。物资储备设施得到改善,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5.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知识宣传效果明显。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经常性地组织和开展了灾害自救应急疏散、重大森林火灾、防震等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和应变能力。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结合“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法律宣传日”等活动,加强了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全民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意识明显提高。  

(二)薄弱环节  

1.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一些单位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应急管理机构职能划分不明确,关系有待理顺。  

2.应急运行机制不健全。部门、街道(镇)、条块之间以及预防与处置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多方协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与日常应急管理存在脱节现象,应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经验尚需积累,亟需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  

3.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缺乏应急专家队伍,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和装备数量不足,大型和特种装备缺乏;专业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与实战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快速拉动和协同能力较差,现场处置能力尤其是第一时间对遇险人员的搜救能力亟待增强。  

4.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现有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采购、征收、征用、调拨和配送机制尚未形成;存储设施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储备方式单一,物资数量偏少,品种不全,第一时间保障能力较弱。物资更新、替换、补偿政策不健全。缺少紧急运输综合协调、保障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  

5.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底数不清,监测手段相对落后,综合预警能力急需加强。  

(三)面临的形势  

1.社会管理方面。“十三五”时期,我区将大力实施“交通新枢纽、产业新高地、两型新标杆、法制新样板、和谐新典范”的“五新雨花”发展战略,加快“长沙国际化的东南门户”建设步伐。新时期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社会矛盾可能进一步凸显,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难以避免。特别是我区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外来人口管理问题、“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隐患问题等一些老大难问题,势必会增加我区社会管理的压力。  

2.自然灾害方面,各类极端气候频繁发生,强暴雨、高温、雷击、干旱、低温冷冻等极端气候的发生频率和强度不断增加,极易导致我区部分街(镇)发生积水内涝、街道水浸等灾害,容易诱发部分街(镇)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灾害。  

3.公共卫生事件方面。近年来,我区人口流动量、居住密度都在不断加大,原发性、输入性传染病发生和转播的可能性增高、不确定性增大。禽流感、甲流、霍乱等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威胁严重存在,疫情防控难度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林木害虫、有害植物入侵等动植物疫情在我区发生的可能性大。部分街道(镇)企业劳动保障和食堂设施不足,管理不规范,可能会发生集体食物中毒、职业性中毒;小食店、小诊所监管难,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频率高。  

4.生产安全事故方面。建筑工地存在无证施工、工人未参加培训考核即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民宅办厂”、“三合一”、农民自建房、小型建筑企业安全隐患严重存在;数量较大的小、散、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员工整体素质不高、技能不强;部分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偷排超标废水,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事故可能性比较高;我区有多条进出长沙的交通要道,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强,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居高不下,过境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剧增。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区情、实事求是,完善法制、体制、机制,依靠科学技术,强化社会参与,重点解决应对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提高我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全区应急体系,全面推进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方面能力建设。重点加强薄弱环节,优先解决制约应急响应时效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第一时间快速响应能力。  

2.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各街道(镇)、各单位、各部门和各行业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提高整体有机反应能力,避免重复建设。总体把握应急资源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应急资源的效力。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形成指挥统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明显提高,有效减少较大、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灾害救助能力明显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救助;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1‰,当日扑灭率力争达到95%以上。  

事故灾难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15%;水上人命救助有效率达到90%;企业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环境事件降低20%,供水、供气应急抢险队在重大供水、供气事发后40分钟内抢修到位率达到95%以上。  

公共卫生事件类:建立区、街(镇)两级医疗救治专家队伍,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突发医疗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卫生应急工作网络,职责分工更加明确,部门之间、卫生系统内部应急联动机制运转流畅;建成“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区卫生应急队伍齐备、装备达标,具备突发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饮用水污染等应急救援能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完整率、及时率达100%。食品餐饮服务秩序、保健品、化妆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监管覆盖率、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餐饮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5%以上。  

社会安全事件类: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民意表达、矛盾调处、事件预警、群体性事件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得以完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访事件全面下降;因产业调整、企业兼并、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城市管理、职工福利、就业安置等问题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明显减少;能够基本应对因能源、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紧张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1.预案制定。进一步加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督促各街道(镇)、相关部门、企业、学校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注重应急预案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  

2.预案修订。区应急办每年对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梳理,对实用性不强、操作性不强、不符合时代发展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完善或废止,并根据形势需要,适时补充新的应急预案。区应急办加强对各街道(镇)、部门和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监督检查。  

3.预案管理。区应急办加强对应急预案指导、检查、监督和备案管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理顺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并加强衔接。  

(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提高监测精度和自动化水平;建设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扩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增强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  

1.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系统;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建立安装防山洪预警系统。  

2.加强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设。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等事故灾难预警系统;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和手机短信、人防警报的信息发布体系,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  

3.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建立完善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系统。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分级管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实施保护措施。  

(三)应急平台建设。依托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连接长沙市政府移动应急平台,建设区政府移动应急平台和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信息汇总、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和总结分析等功能。  

1.建设政府移动应急平台。重点实施应急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图像监控与移动指挥、共享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交换服务平台等工程,基本实现应急信息汇总与发布、指挥协调、综合研判、视频会商与日常值守等功能。  

2.完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民政、卫生、安监、质监、交通、农林水利、建设、民防(人防)、地震和气象等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的功能,加强信息共享。  

(四)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骨干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健全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补充完善技术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增强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1.强化公安、武警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区、街道(镇)公安派出所力量建设,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增强快速有效处置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与武警部队协调沟通,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和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立完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发挥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作用。  

3.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和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区的应急专家咨询网络,开展专家咨询、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4.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依托共青团和基层社区以及公益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是青年志愿者队伍;构筑应急志愿者社会参与平台,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征用及紧急配送机制,整合实物储备信息资源,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整合应急实物储备资源,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物资储备资源,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平战结合。适时新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调整或增加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六)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运输保障协调机制,依托现有公路、铁路等运输能力,调动社会各方面运输力量,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通道。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运输工具征用、补偿机制,以及应急队伍、物资运输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和运行机制。  

(七)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加强灾民安置和现场恢复能力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完善对灾区恢复重建的援助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恢复重建机制。  

(八)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体系建设。加大应急知识普及与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依托现有培训资源,加强专业培训和预案演练,重点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和指挥技能。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各类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与演练体系。  

四、相关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雨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并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划》的责任主体,保障各项建设内容落到实处。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加大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力度。  

(二)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  

将应急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在区财政投资建设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减轻我区的财政负担。  

(三)制定相关经济保障政策  

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辅助管理功能,使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结合实际,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  

(四)加强协调配合和规划衔接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各种协调机制。做好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间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规划的审批和落实。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中充分考虑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全区各级应急体系规划制定、实施的监督评估机制。各街道(镇)、各部门应及时跟踪本行业、本街道(镇)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我区“十三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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