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5-11-12    来源:区司法局字体大小:

“十三五”  时期,是雨花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平正义、主动有为、服务高效、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全面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法治示范城区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夯实打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雨花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的眼光、创新的举措来研究解决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和困难。

——  坚持强化职能,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和政府工作大局,选好切入点,找准结合点,在服务大局中强化职能,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提升地位,创造更多雨花特色和典型经验,以争当全省排头兵的新业绩助推雨花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跨越。

——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发展。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增强工作谋划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协调性,既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找准主攻方向,实现重点突破,又必须坚持统筹发展,整体推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服务门槛,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总体目标

——  法治建设达到新高度。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力促法治雨花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力争三年内创建为全省法治示范区(县)。

——  人民调解实现新突破。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及时化解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资关系、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力争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  基层基础得到新加强。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意识,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加强所务管理,推行所务公开,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确保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只加强,不削弱。力争五年内全区75%以上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  社区矫正提升新水平。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制度,大力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  安置帮教取得新进展。健全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夯实安置帮教工作一线平台。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档案信息库,进一步完善司法所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单位、社区(筹委会)的衔接机制,及时掌握动态信息,防止脱管漏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  法律服务开拓新领域。加快推进覆盖城区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将法律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延伸。做大做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

——  干部队伍树立新形象。把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用人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公正廉洁执法(业)的良好形象。

四、主要任务

(一)以打造法治示范城区为目标,构建全民普法工作格局

1、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既突出重点又整体配套,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具有现实针对性、操作性的“七五”普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启动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成员单位述职制度,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

2、扎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述法机制,深化领导干部“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的法治理念。严格规范干部年度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将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工作纳入对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丰富在校学生学法路径,在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得到基本的法律知识教育。深入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经管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全面落实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四个一”工程,即每个街道、社区(筹委会)设立一所法制学(夜)校,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家法律阅览室,建立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

3、创新法制宣传的载体和方法。深入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探索“一学三讲”、“法律六进”等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媒体在传播法治理念和塑造公众法律信念中的重要作用,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精品法治栏目。加强法制宣传网站建设,开展网上学法考试,开设网上法律课堂、青少年法治影院和网上法治论坛,着力提高网络宣传的社会影响。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努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吸引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4、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普法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现有广场和公园进行法治景观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雨花特色的法治文化实体阵地,把法治文化打造成法治建设的特色和品牌,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知法守法、办事循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建设一流的法治文化示范区。巩固和扩大平安法治创建成果,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培育发展一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典型。

(二)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夯实社会稳定第一防线

1、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牢固树立“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以调促和、调解为民”的理念,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密切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纠纷调处、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优势,建立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团和专家库,成立矛盾纠纷调处攻坚队伍,切实掌握纠纷苗头和不稳定因素,从源头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明显提升,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健全社区(筹委会)、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健全完善征地拆迁、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好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接边地区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按照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原则,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吸纳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好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3、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大力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建设司法所办公用房,积极争取经费和装备保障,力争工作经费逐年增长,装备水平逐年提高,不断改善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条件。规范司法所名称、标识、标牌和业务开展等,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把落实司法所副科级建制作为突破口,带动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确保基层司法所及队伍的巩固、提高和发展,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后劲。

(三)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抓手,提高特殊人群管控水平

1、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组织机构。强化体制机制保障,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范畴,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与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着力破解社区矫正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难题。建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队伍,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孟妈妈青护园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帮教优势,动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五老”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组建相对固定的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2、创新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手段。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诉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与湖南麓山枫社工服务中心进行全方位合作,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心理矫治等服务外包,及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与湖南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合作,共同探讨社区戒毒(康复)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同化、一体化建设的新路径,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水平。综合运用GPS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手段,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电子围墙”。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3、大力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措施,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机制,实行必接必送制度。建立危险性评估制度,实行分类帮教管理,加强教育引导,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抓好监狱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工作。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服务,鼓励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建立特困应急救助机制,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四)以落实民生实事工程为根本,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资源,加快形成覆盖城区、惠及全民、高效运行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将法律服务向基本民生领域延伸,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购买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2、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组成部门和街道、社区(筹委会)聘请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

3、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特殊案件当事人先受理后补办手续,或者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通过制定规章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的管理规章、条件和程序,细化法律援助各项具体标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健全覆盖城区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吸收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咨询接待,组建专业化法律援助服务团队,提高办理农民工、妇女等特定类型案件的工作水平。

(五)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为核心,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1、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的原则,制定调解员资格准入、绩效量化考核、等级评定、末位淘汰等制度办法,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制度规定,建立管理严格、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管理体制。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诚信执业建设,树立诚信守法、维护正义、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执业上的随意性,克服服务上的不规范。

2、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装备的采购配备工作,实现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互联互通,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快全区司法行政信息资源库建设,大力推进监管、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资源库、司法行政队伍信息资源库和司法行政管理信息资源库的建设与应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司法行政信息上网发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

3、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政型机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立功创模、争先创优等活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要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与财政、编制、人事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各方关注、重视和支持,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要认真落实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健全“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党组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决策过程中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规则和方式,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充分集中各方智慧,杜绝独权专断、滥用权力。

(三)切实加强督查力度。各单位、科室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规划部署的每一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发展的途径和办法。要拿出落实措施并及时向上反馈。要敢于创新,不断改进司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不断调整和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及时把握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四)切实加强典型引路。要善于发现和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大力表彰勇于创新、敬业奉献、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努力营造“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干事的人有危机”的导向和氛围,真正做到齐心协力干事业,同心同德促发展。

“十三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工作者要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群策群力,奋发图强,开拓进取,为实现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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